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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支援十大建設經費需求

  • 發布單位:公務預算處

支援十大建設經費需求

韋端

(主計故事002,取材:汪主計長錕「宏公與我」,將發表於主計月報482期,1996)

民國五十年代下半期,我國經濟經過連年的高速發展之後,欲謀進一步的持續成長,則基本建設及公共投資的不足,成為最大的瓶頸。當時的行政院長嚴家淦先生,已充分注意到此一瓶頸的存在,對經濟持續發展的不利影響,放在政策上把突破此項瓶頸,列為政府施政的最優先重點,從各方面推展各項基本建設計畫。迨後蔣經國先生接任行政院長,乃把原已正在規劃或已實施的若干重大的公共投資計畫,連同新興的一部分計畫,彙合整理稱為「十項重要建設計畫」,包括:


1. 興辦大鋼鐵廠計畫

2. 興建桃園國際機場計畫

3. 興建高雄大造船廠計畫

4. 南北高速公路建築計畫

5. 北迴鐵路建築計畫

6. 石油化學工業發展計畫

7. 台中國際港興建計畫

8. 鐵路幹線電氣化計畫

9. 電力發展計畫

10. 興建蘇澳港計畫

上述十大計畫,據六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定時的估計,自六十四年度起至六十八年度止,五年共需資金一千九百零四億餘元,為六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歲出[決算數]七百四十八億元約二.五倍,數額非小,可是當時并未造成對財政的重大壓力,影響財政的穩定與健全。其原因固然在規劃上是由政府與民間,中央與地方合力推動;資金來源上,是將外借資金與自有資金合併妥為安排所致。但是屬於政府投資部分之所以能夠供應無缺,而財政基礎亦未絲毫動搖,其間適逢周宏公擔任主計長九年又半期間,封預算的嚴謹控制,調節得宜,不能不說是最根本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