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總處提供普(抽)查資料,須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普(抽)查資料管制作業要點辦理,經審核後提供。各類資料請分別填寫所屬申請單,申請方式如下:
第一類資料:指次級資料或去除個別識別碼及較具敏感性資料特徵值後之原始資料。
申請方式:可下載第1類資料申請單,列印填寫後,將正本寄本總處。
第二類資料:指去除個別識別碼或將其亂碼後之資料內容仍有涉及隱私之虞或具敏感性,須於本總處資料處理場地(資料管制室)臨場作業。
申請方式:行文申請,並以第2類資料申請單為附件,申請單位僅限政府或民意機關、學校、學術研究或其他專業機構。
二、本總處提供前揭資料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普(抽)查資料處理及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之規定收取費用。
三、本總處各項資料聯絡方式如下:
●家庭收支科資料
聯絡電話:(049) 2394069 # 2337
傳真號碼:(049) 2394040
●農業普查科資料
聯絡電話:(02) 23803565
傳真號碼:(02) 23803574
●工商普查科資料
聯絡電話:(02) 23803583
傳真號碼:(02) 23803587
●人力調查科資料
聯絡電話:(02) 23803616
傳真號碼:(02) 23803624
●薪資調查科資料
聯絡電話:(02) 23803632
傳真號碼:(02) 23803644
●人口普查科資料
聯絡電話:(02) 23803654
傳真號碼:(02) 2380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