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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所得統計」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公告

  • 發布單位:綜合統計處

依國民所得統計修正機制,配合工商普查及其他最新調查,並參照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SNA)規範,進行國民所得統計五年修正。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1.依工商普查及其他最新調查匡計100年GDP及各項分類規模,並回溯修正時間數列。
2.以連鎖法取代定基法衡量實質GDP。
3.研發活動支出由中間消費改列為固定投資。
4.將符合社會安全基金定義之社會保險(包括全民健保、勞工保險等12項)整編至一般政府部門。
5.保險產值改以成本加估適當利潤衡量,再保險產出改列為直接保險業者之中間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