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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核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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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林院長於105年8月18日上午主持行政院第3511次會議,會中通過主計總處提報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將於8月底前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籌編係本著兼顧經濟發展與財政穩健之原則辦理,歲入歲出相較於105年度均有成長,整體而言有下列各項特色:
(一)適度擴增歲出規模:為因應國內外經濟情勢需要,106年度歲出編列1兆9,980億元,較105年度增加220億元,成長1.1%,主要用於公共建設、創新產業、教育、食安及長期照顧服務等重點施政。其中為維持經濟成長動能,強化偏鄉相關建設,公共建設編列1,869億元,較105年度成長3.1%,另科學技術有助於提升產業能力及產品附加價值,科技發展計畫編列1,062億元,創歷史新高,較105年度成長4%,均有助於厚植產業競爭力。
(二)歲入成長金額及幅度高於歲出:106年度歲入編列1兆8,457億元,較105年度增加233億元,成長1.3%,高於歲出增加數220億元及成長率1.1%。
(三)歲入歲出差短下降: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差短1,523億元,較105年度減少13億元,約減0.8%。
(四)舉借債務金額及占歲出比率下降:總預算案舉借債務2,263億元,較105年度減少3億元,約減0.1%,又舉借債務占歲出11.3%,較105年度11.5%,減少0.2個百分點。
(五)累計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比率下降,且符合本院宣示其增幅未超過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成長率之原則:106年底預計累計債務未償餘額5兆6,170億元,占前三年度GDP平均數之33.9%,較105年度之34.1%,減少0.2個百分點,其增幅2.79%亦未超過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成長率3.69%。
三、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編定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