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針對100年12月9日聯合報報導管中閔院士所指經濟成長率季節調整數據修正幅度之說明

  • 主辦單位

    第3局第4科

  • 新聞聯絡人

    王婉貞

  • 電話

    (02)2380-3454

一、國內生產毛額(GDP)季節調整之修正大多與GDP之修正有關。GDP統計的來源資料及編算方法極為多元細密,相關統計結果不易於短期內確定,惟GDP係衡量一國經濟實力與發展現況極重要指標,各界有即時性需求,為平衡即時性與正確性目標,各國GDP統計均有季估計、年修正及五年修正等階段性作業及發布機制。

二、本處於今(2011)年5月發布100年第1季實質GDP為3兆5,276億元,其後隨國際收支帳等重要來源資料及其他較完整調查結果陸續發布,8月實質GDP下修為3兆5,148億元。除當季實質金額下修外,另因未來數季預測數同步修正,各項目(消費、投資及輸出入等)季節因子隨之改變,致GDP季節因子由0.9428略升至0.9483;綜計季調增率(saqr)由5月之4.44%下修為8月3.46%,下修0.98個百分點。

三、今年11月本處按修正機制,依最新資料發布2009、2010年各季年修正結果,2011年1-3季資料同步修正,因實質GDP修正11季,各項目季節趨勢與原編結果有所不同,加以預測數同步修正,致GDP季節因子由0.9483升至0.9553;saqr再次下修為2.37%,調降1.09個百分點,併計2次修正,11月較5月下修2.07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