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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00年12月19日自由時報報導「馬執政3年經濟成長率平均僅1.51%」之說明

  • 主辦單位

    第3局第4科

  • 新聞聯絡人

    王婉貞

  • 電話

    (02)2380-3454

一、平均經濟成長率之計算,國際上一般有兩種方式:

(一)算術平均:不考慮各年規模差異,僅將各年經濟成長率簡單平均,如97年至99年3年平均經濟成長率為
20111219新聞稿-1

(二)幾何平均:考量各年規模差異,採複利觀念計算,如97年至99年平均經濟成長率為
20111219新聞稿-2

(三)至於報導所稱以不同方式計算之平均成長1.51%,未見各國採用。

二、GDP季節調整資料係以未經季節調整GDP為基礎,未經季調GDP若修正,將會改變GDP各季季節因子,進而使經季節調整GDP產生差異。本處今(100)年8月及11月依既定作業機制,參考最新指標,修正今年第1季及相關數列資料,致第1季季節因子及季調GDP隨之改變,並無疑義,相關說明已於今年12月9日發布新聞稿澄清,網址為:https://www.stat.gov.tw/News_Content.aspx?n=3703&s=2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