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二預備金係依預算法設置並按法定條件嚴加審核後核實動支,近8年來(97至104年度)核准動支數占各機關函報申請動支數平均僅48.4%,並於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5000萬元以上動支案,事前並先送立法院備查。二、 近年來動支第二預備金協助大陸救災係基於人道關懷立場,由陸委會循程序動支,其中97年5月20日前動支1次7億元,97年5月20日後動支4次1.26億元。三、退休撫卹給付係因每年實際執行數受退休人數及支領方式等影響,實際經費需求超過預算數;故宮南院係因於年度執行中報准新增預算員額,各該年度未及編列相關預算;國史館訴訟案係因法官勸諭和解,需於一定期限內支付,其各項動支數均符合預算法規定。四、高雄市氣爆除由高雄市政府負擔3億元外,其餘已依救災通案方式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協助道路重建經費15.8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