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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100年8月23日自由時報報導「馬再做下去 國防壽終正寢」之說明

主辦單位:第1局第4科 電話:(02)3356-7377
新聞聯繫人:鍾美娟

一、101年度國防支出增編233億元,約增8.1%
101年度政事別國防支出編列3,096億元,較100年度增加233億元,約增8.1%,超過101年度總預算案歲出增加數1,506億元扣除由特別預算移回總預算編列696億元後之增幅4.5%,亦較再扣除配合二代健保實施、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及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通過後等須新增依法律義務支出415億元後之增幅2.2%高出甚多。
另97年度追加預算後至101年度預算數平均為3,032億元,較90至97年度追加預算前預算數平均2,601億元,增加431億元,顯示政府對國防支出相當重視。

二、近年國防支出占歲出平均為16.9%,較往年為高
101年度政事別國防支出較100年度增加233億元,惟占總預算歲出比例為16%,僅與100年度持平,主要係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業於100年度編竣,101年度移回總預算編列增加歲出規模所致,如改按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一併計算,101年度為15.8%,較100年度14.4%為高。
至報導所稱國防預算自19%逐年降至16%一節,經查19%是97年度所占比例,為近年最高點,16%是101年度所占比例,如由單一年度改按平均數比較,則97年度追加預算後至101年度平均比例16.9%,較90至97年度追加預算前平均比例16%為高,再次印證政府對國防支出的重視。

三、預算執行之彈性事宜
依預算法規定,各機關執行年度預算如遇經費不敷時,可檢討由其他科目經費流用或動支第一預備金,抑或陳報行政院動支第二預備金,惟若因經費需求龐鉅且難以前述方式籌應者,則在符合預算法規定要件下,提出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爰未來年度進行中,國防支出若有不敷,則可依上述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