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預算處地方補助科
陳莉容
(02)3356-7386
一、財劃法及公債法未完成修法前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已有配套措施 二、地方制度法規定之比較基礎年為99年度 三、中央對臺南市政府合併改制後財源挹注係持續增加
一、財劃法及公債法未完成修法前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已有配套措施
二、地方制度法規定之比較基礎年為99年度
三、中央對臺南市政府合併改制後財源挹注係持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