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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總預算案係因應國家發展需要編定 非為選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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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科長媖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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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3356-7331

針對媒體報導「總預算案是為了選舉添柴火」,對此澄清說明如下:
一、108年度總預算案歲出規模首次突破2兆元,係在差短不增反減且嚴守財政紀律前提下適度擴增,非為總統大選備柴火。
由於近年國內經濟穩定成長帶動稅收增加,得以支撐國家預算擴張之量能,爰行政院係在嚴守財政紀律前提下,適度擴增歲出規模,以強化內需,確保經濟成長動能。財政紀律業反映在:
(一)歲出擴增幅度2.8%,未超過歲入成長率3%。
(二)總預算歲入歲出差短減少27億元。
(三)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1,503億元,控制在2,000億元以內。
(四)債務還本增加43億元。
(五)嚴守公共債務法之債務管制: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債務舉債占整體歲出總額10.9%(上限15%),較107年度減少0.1個百分點。累計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32.5%,較107年度增加0.2個百分點,距公共債務法規定之上限40.6%,尚有8.1個百分點(約1.4兆元)。
二、公共支出擴張係為強化基礎建設、平衡市縣發展,確保臺灣經濟短、中、長期成長動能,非為選舉綁樁。
108年度總預算案係在衡酌總資源供需估測及經濟成長率下,依循「安居樂業」、「生生不息」、「均衡臺灣」三大施政主軸,將擴增之預算用於「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創新帶動產業升級」、「提升國防戰力」、「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營造優質教育環境」、「平衡市縣發展」等六大施政重點,以帶動內需,降低外在風險對國內不利影響,適時發揮反景氣循環作用,並持續累積公共資本,確保臺灣經濟短、中、長期成長動能。
又為保障地方財源,平衡市縣發展,108年度總預算中央對地方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編列1,668億元,較107年度增加49億元,約增3.1%,主要係新增6項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改由一般性補助款支應、縣(市)政府與所屬ㄧ級機關副局(處)長及科長層級職務列等調整暨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調高等所需經費。
三、軍公教年金改革節省經費不會挪作他用,將自109及以後年度起悉數編列預算挹注退撫基金,且政府新增多項經費負擔,以確保年金制度永續發展,挪用之說非屬實情。
(一)各級政府107及以後年度所節省之退撫經費,將自109及以後年度起悉數編列預算,挹注退撫基金,不會挪作他用。
(二)另軍職人員「役期短、退除早、離退率高」不同於公教人員薪資及任期結構,因此年改法案新增多項公務預算負擔經費,以舒緩退撫基金之財務壓力,包括:
1、一次退伍金新制年資原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支應改由公務預算支應。
2、86年1月1日以後退役人員之退休俸,由公務預算及退撫基金按7比3之比例支出。
3、分10年編列預算1,000億元挹注退撫基金,108年度已編列1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