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立法院4個多月來的審查及朝野黨團協商溝通,已於今(19)日完成三讀程序,審查結果如下:一、歲出原列2,300億元(分配數:110年度1,241.5億元、111年度1,058.5億元),減列1.7億元,改列2,298.3億元。又上開減列數1.7億元,主要刪減項目包括:(一)國家發展委員會0.23億元,主要係減列「城鄉建設」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等經費。(二)經濟部主管0.74億元,主要係減列「數位建設」及「綠能建設」等經費。(三)交通部主管0.22億元,係減列「數位建設」經費。(四)衛生福利部主管0.2億元,係減列「食品安全建設」經費。二、以上歲出所需財源2,298.3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融資財源調度較原列特別預算案數2,300億元,減少1.7億元,並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所舉借債務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