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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總預算案之重點分析

  • 發布單位:公務預算處

一、強化土地認同,尊重多元文化

尊重各族群意願,保障各族群權益,發揚多元文化,並深化社區營造,藉由全民的參與,凝聚對家園的認同,為過去四年來,政府全力以赴的目標。截至目前已有相當成果,包括振興客家語言文化,設置全球第一個客家電視頻道,籌設台灣南北客家文化中心,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改善生活環境,對邵族、太魯閣族等原住民族的正名,整建原住民族部落並維護基礎設施等,所作努力主要在於確保各族群的意願與權益得到更多的尊重與保障。

為持續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推動社區城鄉再造及促進客家族群國際交流等,九十四年度客家委員會編列14.4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3%。另為賡續加強辦理原住民教育,提升原住民謀生技能及發展原住民特色經濟產業,以保障原住民經濟權益,九十四年度公務預算編列原住民相關經費共84.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1.7億元,增加3.2億元,約4.0%,主要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60.9億元,教育部原住民教育推展及學雜費減免等經費11.5億元,農業委員會山坡地水土保持及造林計畫等9.3億元,衛生署加強山地離島醫療保健體系等1.3億元及其他機關辦理原住民計畫經費1.9億元。如連同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等編列相關經費9億元(已扣減由公務預算增撥基金11億元部分),共93.9億元。茲將原住民預算編列情形列表說明如下:

原住民預算編列情形列表如附件一

 二、關懷社會,保障人民生活安全

知識經濟的興起,創造產品附加價值,雖然獲得經濟上的利益,惟仍應避免因貧富差距的拉大,衝擊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特別是全球化趨勢之下,社會流動加速,對家庭型態及生育觀念的改變,使得社會安全體系逐漸無法滿足社會需求。為建構完備的生活安全網,提升人民生活品質,除應保護生態環境,對天然災害復建復育,加強治安充實警用裝備,維護人身安全之外,在社會安全方面,仍應加強辦理多元化就業方案,提升衛生醫療服務品質,建立長期照護體系,並強化照顧各類族群權益,以保障基本經濟生活。九十三年度推動辦理退休金可攜式年資,依法發放敬老褔利生活津貼及老年農民褔利津貼等,對身心障礙者、兒童、青少年、婦女、老年農民、榮民等提供褔利服務及保障就醫權益,九十四年度亦持續辦理,各類族群預算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部分74.7億元,主要為內政部推展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保保費補助等33.6億元,教育部特殊教育推展、私立大專身心障礙生就學減免等36.3億元,衛生署辦理精神病患醫療費用及養護費等4.7億元,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身心障礙人員職業訓練等0.1億元。

(二)低收入戶部分58.4億元,主要為教育部補助低收入戶就學減免、助學貸款利息補助等44.3億元,內政部補助低收入戶健康保險病患住院膳食費、低收入戶參加全民健保保費補助等14.1億元。

(三)老人部分272億元,主要為內政部發放敬老褔利生活津貼250.7億元、辦理老人褔利服務業務14.4億元、七十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保保費補助5.3億元,衛生署中老年病預防保健1.5億元,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中高齡職業訓練0.1億元。

(四)兒童、少年及青年部分54.2億元,主要為內政部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業務等31.7億元,教育部對青少年教育輔導及健全幼稚教育等18.5億元,衛生署辦理兒童及青少年疾病防治與衛生保健等3.3億元,青年輔導委員會辦理青少年服務學習及公共參與等0.7億元。

(五)婦女部分44.2億元,主要為勞工委員會辦理婦女職業訓練及提供婦女訓練生活津貼等20億元,內政部強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等9.2億元,衛生署辦理婦女保健工作等4.1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婦女福利及教育等3.6億元,教育部落實兩性平等教育等3.3億元,其他機關辦理婦女相關業務經費4億元。

(六)農漁民部分635.3億元,主要為農業委員會編列老年農民福利津貼325.8億元、獎勵休漁措施2.7億元及漁業發展基金編列漁業用油補貼17.1億元與農業發展基金編列水利會會費補助20.3億元,內政部編列農民參加農保、全民健保保費補助及農保虧損補助247.6億元,衛生署編列漁民、水利會會員全民健保保費補助21.8億元。

(七)勞工部分639.3億元,主要為勞工委員會與職業訓練局編列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全民健保保費補助529.2億元及其他勞工業務相關經費107.1億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建構安全衛生工作環境等3億元。

(八)榮民、榮眷部分320.6億元,主要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就養榮民生活費179.1億元、榮民及榮眷參加全民健保保費補助135.6億元與相關急難救助、殘障遺孤補助等經費5.9億元。

(九)中央對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經費屬社會福利部分編列203.9億元,較上年度增加8.9億元。

各類族群預算編列情形表如附件二

 三、建立小而美政府,營造陽光政治環境

政府改造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奠基工程,今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公布施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已體現全國一致的決心,建構未來政府組織的基本藍圖,本院除依基準法規定,在機關規模及建制即13「部」、4「委員會」及5「獨立機關」為規劃上限之下,進行檢討調整本院組織法及本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持續推動組織改造立法工作,為期加速提升改造績效,對組織核心業務持續進行四化「去任務化、地方化、委外化、法人化」及業務重疊者予以整併,規劃員額移撥出缺不補、專長轉換訓練及績效考核等具體配套措施。「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為政府改造另一基礎法律,經由員額總量控管及彈性調配機制,一方面抑制人力不當擴張,相對降低政府人事費支出;另一方面使機關能肆應環境變化,將人力作機動調整。期待總員額法草案亦能短期內立法通過,配合基準法組織架構,在法定總員額內,充分運用公務人力資源,發揮彈性效能,建立具有高效能、負責任與應變力的政府。
組織改造為一持續進行之龐大工程,並非一蹴可幾,惟組織精簡及效率提升仍需逐步落實,因此員額控管及人事經費之編列必須時時加以檢討。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15萬6,490人,較上年度相同基礎之員額15萬6,408人,增加82人,其中依法設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調查局等業務需要,增加1,081人,經扣除以上因素後,淨計精簡999人。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整體人事費支出為4,304億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4,161億元,增加143億元,主要係調整待遇準備100.5億元、核實增加國防部軍事人員人事費32.8億元、預估退休人力增加公務人員退休給付5.7億元及提高退撫儲金提撥率增加4.4億元等所致。整體人事費支出占歲出總額1兆6,356億元之比率仍達26.3%,未來對各機關組織及員額之控制,本院將繼續加強努力,同時亦將積極推動總員額法等相關法案之立法通過,俾減輕政府人事等經費負擔,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
除組織精簡及效率提升之外,政治清廉及社會治安亦為重要課題,本院為營造陽光政治環境,歷年在執行掃黑、肅貪及查賄工作,及維護治安、加強海防的具體措施上,均投入相當的人力物力,九十四年度仍將持續加強辦理,相關經費共編列794.1億元,包括法務部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健全機關內部防制貪瀆機制、強化行政執行專責機關功能、防制毒品及經濟犯罪等經費234.7億元;內政部塑造專業與效率的治安作為、加速建置現代化指管資通系統及充實警用防護裝備等經費278.5億元;海岸巡防署辦理查緝走私偷渡、籌建本島數位中繼無線通信系統、充實海上救難巡防能量及商漁港安檢裝備等經費125.6億元;司法院加速司法革新及妥適審理各類案件等經費153.6億元;財政部加強清理欠稅稽徵經費1.7億元等。

 四、挑戰二00八,提升國家競爭力

面對全球化、科技發展與綠色環保改革加速交流、衝擊的時代,政府需大力興革,提昇國家人文素質、人民生活品質並改善企業投資營運環境,讓台灣的競爭力更上層樓。為達成此一重大目標,本院前於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核定「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提出涵蓋投資人才、研發創新、全球運籌通路與生活環境等四大主軸之十項發展重點計畫,以加速達成「綠色矽島」的國家願景。
本項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自九十一年度起至九十三年度止,依經濟、人文與生活三個面向已編列經費共4,985億元,並獲致顯著成果,九十三年度並以滾推式檢討精神,按計畫執行成效與國內、外發展需求,核實檢討修正各項計畫內容,除配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之規定,將部分公共建設投資計畫項目調整分年編列於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外,其餘各項重點計畫並於九十四年度繼續投入經費計1,874億元,其中公務預算部分共編列1,405億元,包括屬公共建設計畫之1,022億元、屬科技發展計畫之296億元、屬社會發展計畫之55億元及屬基本需求之32億元,另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部分亦分別編列56億元及413億元。相關計畫項目及預算編列情形重點陳述如次:

(一)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29億元,其目標在培育具有創意活力及國際對話能力的新世代人才。主要包括辦理大專院校國際化等營造國際英語生活環境計畫20億元、建構數位化學習內容等活力青少年計畫3億元及強化退除役官兵學習環境等建立終身學習社會計畫5億元。

(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15億元,其目標在開拓創意領土,結合人文與經濟發展文化產業。主要包括辦理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等整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計畫2億元、成立國家影音事業發展中心等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計畫6億元、傳統工藝技術等發展藝術產業計畫2億元、振興電影產業及創意家具、生活設計等計畫5億元。

(三)國際創新研發基地計畫116億元,其目標在鼓勵民間投資研發,於二00六年使研發投資達GDP 3%,建設台灣在特殊領域成為亞洲最好的創新研發基地。主要包括辦理全球學術網路-亞太中樞等吸引國際研發人才計畫7億元、提供500億研發貸款計畫25億元、設立數位內容、半導體學院等設立重點產業學院計畫6億元、吸引跨國企業設置區域研發中心等成立各創新研發中心計畫21億元及基因體醫學國家型等重點產業科技研究計畫57億元。

(四)產業高值化計畫482億元,其目標在提高產業附加價值,建設台灣成為全球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及供應中心。主要包括籌募1000億元創投基金計畫30億元、通訊與光電環境建構及業界科專等開發產業核心技術計畫185億元、傳統產業高附加價值化、兩兆雙星產業、四大新服務業及綠色產業等推動重點產業計畫23億元、興建國際展覽館等獎勵投資國際通路與品牌計畫9億元、勞動升級計畫15億元及中部、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建設與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等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計畫220億元。

(五)觀光客倍增計畫69億元,其目標在發展台灣成為優質觀光目的地,並使來台旅客九十七年成長到500萬人次。主要包括辦理北部海岸、日月潭、阿里山、恆春半島及花東等整備現有套裝旅遊路線計畫34億元、雲嘉南濱海、高屏山麓、離島等開發新興套裝旅遊路線及新景點計畫30億元、建置觀光旅遊服務網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等計畫2億元及會議展覽服務業中程計畫2億元。

(六)數位台灣計畫113億元,其目標在六年600萬戶寬頻到家,建設台灣成為亞洲E化的E國家之一。主要包括推動寬頻到府600萬用戶等計畫44億元、辦理數位娛樂與網路文化建設發展、產業協同設計電子化及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整合建置與整合服務單一窗口等E化生活、E化商務與E化政府計畫59億元及創造偏鄉數位機會、縮短中小學城鄉數位落差等改善數位落差計畫9億元。

(七)營運總部計畫21億元,其目標在建設台灣成為台商及跨國企業設置區域營運總部的最佳地區。主要包括辦理台北港北外廓防坡堤延伸工程等建設海空聯港計畫14億元、貿易便捷化網路化等無障礙通關計畫4億元及產業全球運籌電子化深化與擴散等計畫3億元。

(八)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615億元,其目標在投資大眾運輸,整合大眾交通服務,以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與強化運輸服務功能。主要包括辦理南北高速鐵路等建設高鐵及聯外鐵公路計畫89億元、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建設計畫13億元、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一、二、三期等都會區捷運網計畫13億元、台鐵東線購置城際及區間客車等東部鐵路快速化計畫2億元、提升地方公共交通網計畫13億元及環島快速路網延伸及擴建編列西部走廊東西向快速公路、國道北宜高速公路、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建設與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等計畫485億元。

(九)水與綠建設計畫346億元,其目標在逐步恢復台灣的自然生態,創造亞熱帶國家生態島嶼典範。主要包括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等水資源規劃利用計畫52億元、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與城鎮地貌改造等地貌改造與復育計畫211億元、推動再生能源研發與應用等計畫13億元、台灣省、高雄市及福建省污水下水道等建設計畫64億元及綠建築推動方案等綠營建計畫6億元。

(十)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69億元,其目標在利用在地資源,引入人才及創意,營造多彩的地方社區。主要包括辦理社區人力資源開發等台灣社區新世紀推動機制計畫6億元、活化地方商業環境等內發型地方產業活化計畫3億元、鄉村新風貌(發展休閒農業)等推動鄉村社區振興運動計畫21億元、地方文化館(一鄉鎮一生活文化館)等創新活用文化資源計畫7億元、部落永續發展等原住民新部落運動計畫10億元、客家語言復甦與永續成長等新客家運動計畫11億元及照顧服務產業等營造健康社區福祉計畫11億元。

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預算編列情形表如附件三

 五、推動公共建設,繁榮國家經濟

九十四年度重要公共建設計畫共編列1,565億元,其中屬「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部分計列1,022億元,其餘543億元,則係賡續辦理各項基礎建設,如加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部分所編計畫型公共建設經費1,852億元,及九十四年度賡續執行之「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特別預算」45億元,共計3,462億元,將可有效發揮提振景氣、創造就業,提升國民生活品質之功能。

公共建設計畫各次類別分配情形表如附件四

 六、強化國防與外交,推動兩岸和平與合作

遵循「國防二法」立法精神,積極貫徹「國防法制化」,持續推動全民國防理念,強化後備動員戰力,落實國軍「組織興革」及「建軍規劃」,以建構現代化國防武力,並貫徹「國防與民生合一」政策,為現階段我國國防施政之重點目標。九十四年度國防部主管共編列2,60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638億元,減少31億元,約減1.2%,惟如將「重大軍事採購特別預算案」九十四年度編列數218億元予以加計,則國防經費實際增加187億元。
我國外交工作面臨的最大挑戰,來自於中共不斷增加對我打壓的力度與廣度,為突破中共的外交圍堵與封殺,將在「堅持維護主權完整的國家地位」、「堅持維護台海的和平穩定」及「堅持參與國際合作,善盡國際責任」的「三大堅持」下,全力強化我國各項外交工作,鞏固及拓展邦交,增進與無邦交國的實質關係,持續以積極奉獻的角色參與國際社會,爭取早日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呼籲國際社會繼續關注並協助維護台海和平與亞太地區的穩定,致力與美、日及國際友邦建立自由、民主、人權與和平的「價值同盟」夥伴關係及經濟共榮的「策略聯盟」關係,以期擴展我國際空間,提升國際地位。九十四年度外交部主管共編列281.1億元,與上年度預算數285.5億元相較,減少4.4億元,約減1.5%,主要係減列駐紐約辦事處購置館舍經費所致。
兩岸關係之施政重點,在於透過兩岸對等談判,逐步建構和平穩定之互動架構;因應經濟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發展趨勢,持續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落實規劃兩岸通航之相關事宜,秉持開放、對等之原則,增進兩岸資訊流通;配合兩岸條例之修正,建構兩岸交流新秩序;強化與港澳各界之交流合作,促進台港澳關係良性發展。九十四年度大陸委員會共編列6.8億元,賡續推動兩岸關係之發展。

 七、發展科技,深耕教育

面臨知識經濟時代國際激烈的競爭挑戰,政府戮力耕耘科技基礎建設,目前擁有良好的資訊通訊科技,高國民教育水準,學術界與產業界研發能量與生產經驗也不斷蓄積,資本市場已具規模,全球貿易經驗豐富,正是迎接挑戰的大好機會,為達成於二00六年全國研發經費占GDP比率3%之目標,以期確保我國競爭優勢,在科技研發資源之配置上,持續採行高成長幅度編列政策,九十四年度計列77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成長15%,連同國防科技編列經費94億元,合共866億元,較上年度相同基礎共增加98億元,顯見政府對科技發展之重視。
如就研發領域性質分析,屬整合型研究部分計編列9項國家型科技計畫140億元,較上年度相同基礎增加12億元,約成長8.6%,包括奈米計畫32.7億元、晶片系統計畫24.6億元、電信計畫21.2億元、生技藥物研發計畫17.8億元、基因體計畫17.7億元、數位學習計畫6.2億元、農業生技計畫6億元、數位典藏計畫5.9億元、及防災計畫5.8億元等。其餘632億元係支應一般學術性與38類應用領域之研究所需,較上年度相同基礎增加88億元,其中以基礎學術研究增加53.9億元、光電領域增加12.3億元、共通性領域增加11.4億元、醫衛領域增加2.8億元、生態工法及生物多樣性領域增加2.6 億元、航太領域增加2.3億元等為主,顯示均依政府科技政策發展重點妥適分配經費。另關於 總統所宣示每年100億元、五年500億元發展生化科技新興產業之政策,九十四年度為第四年,計編列201億元,四年合共編列高達735億元,充分彰顯政府落實扶植生物科技研發政策之目標。
本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決議,九十四年度各級政府所需編列教育經費預算總額,原則為不少於上年度之4,133億元。茲考量教育為政府當前重要施政,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之教育經費仍持續增加,共編列2,03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20億元,包括編列於教育部主管項下1,386億元及對地方政府教育補助經費644億元,連同預估地方教育經費2,352億元,九十四年度全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編列數額將達4,382億元。
本年度教育部持續編列經費辦理營造多元文化教育環境、加強各領域師資培育、提升班級教學品質、統整終身教育體系、發展數位教材、拓展國際學術交流、建構幼托整合環境,以及推動校園安全衛生教育等教育施政重點。另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編列包括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之特殊教育所需經費61.6億元,占教育部主管預算1,431億元之4.3%,及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編列原住民教育之相關經費20.2億元,包括編列於教育部11.5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8.7億元,占教育部主管預算1,431億元之1.4%,均符合法律規定。以上教育經費,透過教育經費財務資訊全面公開及評鑑工作等相關措施之持續落實,應可促使教育資源作最有效之運用。

 八、落實權力下放,建立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

為貫徹權力下放,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及建構完善財政調整制度,本院已研議完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正由 貴院審議中。九十四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仍參照以往年度方式辦理,計編列1,398 億元,包括台灣省各縣市1,310億元、高雄市9億元與金門、連江二縣19億元及地方政府教師退休專案補助60億元。其中台灣省各縣市1,310億元,較上年度1,400億元,減少90億元,主要係將原編補助鄉鎮市基層建設經費150億元,調整作為支應具系統性、整體性、長期性之重大公共建設,及配合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3%,增列對縣市待遇調整補助58億元所致。
九十四年度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1,398億元,依支出用途別劃分,包括教育補助經費644億元、社會福利補助經費204億元、基本設施補助經費259億元、一般性收支差短補助經費272億元、金門、連江二縣經常性及基本設施補助經費等19億元。其中教育補助經費644億元,較上年度642億元,略增2億元,主要係因國內經濟景氣逐漸復甦,預估地方稅收將有所成長,收支差短縮小,爰在符合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有關保障教育經費之編列數額及滿足地方政府教育經費需求原則下,中央對地方教育補助數額增加幅度相對減緩;社會福利補助經費204億元,較上年度195億元,增加9億元,主要係配合九十三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發放標準調高,伸算增列相關補助經費;基本設施補助經費259億元,較上年度361億元,減少102億元,主要係減列補助鄉鎮市基層建設經費150億元,及為有效均衡區域發展,整合公共建設資源,相對增列對縣市基本設施補助經費48億元,以利各縣政府依其施政計畫優先緩急次序,協助所轄鄉鎮市辦理相關基層建設。
為持續監督與考核補助款執行成效,提升經費使用效能,九十四年度將賡續依「中央對台灣省各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加強辦理考核事宜,並依考核結果增減對各該縣市之一般性補助款。另為強化財政監督機制,建構縣與鄉鎮市間合理之財政關係,未來亦將持續督促各縣政府應依其所訂對所轄鄉鎮市公所之補助辦法及相關考核規定,依公式化、透明化方式分配縣補助款,並加強對所轄鄉鎮市公所預算收支之監督與考核,以建立地方財政自主、自律之自治機制。

 九、其他事項

(一)加強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離島地區建設

九十四年度中央公務機關編列補助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離島地區經費共85億元,主要為行政院直撥補助金門縣、連江縣與澎湖縣一般經常性支出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51.8億元,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社區總體營造與地方文化館等0.6億元,內政部辦理城鎮地貌改造與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等3.9億元,財政部對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與土地增值稅短少數之補助2.3億元,教育部辦理國民教育行政及督導等4.5億元,經濟部補助金門、馬祖地區水資源整體開發計畫及離島地區用水差價補貼等6.7億元,交通部辦理金門及馬祖地區整體港埠建設及交通建設計畫等9.2元,農業委員會營造漁村新風貌與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等0.6億元,衛生署建立精神衛生及加強離島地區醫療保健體系等2.7億元,環境保護署辦理垃圾處理計畫與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等2.7億元。如連同離島建設基金編列30.5億元,交通作業基金編列補助金門、澎湖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等3.7億元,石油基金補助離島地區油品輸儲與設施維護費用2.6億元,台灣電力公司電廠擴建與發電工程計畫等53.3億元,自來水公司編列澎湖地區水資源後續開發計畫等5.6億元,中華電信公司編列行動通信計畫等13.4億元,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代辦全民健康保險業務行政費用、社會福利基金辦理福利服務計畫及健康照護基金辦理衛生保健與菸害防治計畫等1.2億元,合共195.3億元。此外,如再將金門、連江與澎湖縣所獲分配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20.6億元及菸酒稅11億元一併納入計算,則可供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離島地區建設經費共達226.9億元,茲將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補助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離島地區經費情形列表說明如下:

肆、總預算案之重點分析

(二)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問題

軍公教人員自九十一年度以來,薪資均未調漲,鑑於近年來景氣持續轉好,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預期將達5.9%,民間企業薪資水準較去年同期增加2.4%,至於物價指數則是由九十年連續三年的下跌,轉為今年一至七月平均較上年同期上漲1.2%。為合理反映軍公教人員之待遇,經綜合考量國內經濟成長趨勢、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物價指數變動、整體財政狀況等因素,九十四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漲3%,中央共計編列待遇調整經費167.1億元,其中屬中央機關部分為100.5億元,屬補助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部分為8億元,屬補助台灣省21縣市部分為58億元,屬補助福建省金門及連江縣政府部分為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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