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伍、附屬單位預算之主要內容

  • 發布單位:公務預算處

一、營業部分

本年度國營事業編列附屬單位預算者,共計31單位,較上年度減少3單位,係因臺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以標售資產及由員工籌組新公司承接原有業務方式而移轉民營,本年度進行留存該公司剩餘資產與負債之清理工作,爰停編營業預算改為編製清理預算所致。上述31個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如附表,其中:

(一)營業總收入2兆8,09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兆7,067億元,增加1,032億元,增幅3.8%。

(二)營業總支出2兆6,48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兆5,376億元,增加1,107億元,增幅4.4%。

(三)純益1,61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691億元,減少75億元,減幅4.4%。

(四)繳庫盈餘1,49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22億元,增加371億元,增幅33.1%。

(五)上述營業基金本年度之繳庫盈餘1,493億元,如連同繳納中央政府稅捐1,394億元,及中央政府出售持有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淨收入4億元,則本年度對國庫之整體貢獻達2,891億元。

(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2,46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340億元,增加120億元,增幅5.1%。主要投資項目包括電力擴充、電信設施、石油煉製及給水設施等,均為國家建設之重要計畫,對提升各事業生產或服務能力、增進公共投資及促進經濟發展等,均有重大助益。

(七)國庫現金增資5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9億元,增加27億元,增幅93.1%。係供臺灣省自來水公司辦理重大供水建設計畫、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鐵路建設計畫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健保IC卡實施計畫所需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之用。

營業基金預算編列情形如附件一

二、非營業部分

(一)預算法第四條規定之特種基金,除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外,其餘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通稱為非營業基金,均編製附屬單位預算。本年度非營業基金計有97單位,與上年度預算相同(其中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係依九十年七月九日公布施行之「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規定設置,本院已編製該基金九十年度創業預算送 貴院審議)。

(二)本年度預算案非營業基金預算編列情形如附表,其中:

1.業務總收入8,57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808億元,減少237億元,約減2.7%。
2.業務總支出8,52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795億元,減少271億元,約減3.1%。
3.賸餘4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3億元,增加34億元,約增261.5%。
4.解繳國庫淨額31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80億元,減少69億元,約減18.2%。
5.固定資產投資845 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87億元,減少42億元,約減4.7%。
6.國庫現金增撥基金859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80億元,減少21億元,約減2.4%。

非營業基金預算編列情形如附件二

下載ods及odt格式

ods及odt格式下載.zip(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