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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預算編製重要事項

  • 發布單位:基金預算處

一、配合政府施政方針編列預算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帶來的各種挑戰,本院將加速推動各項重大建設,迅速恢復經濟榮景,持續照顧人民所需。茲就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與施政方針相關部分,重點說明如下:
(一)提振國內經濟,擴大推動公共投資: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為公共投資之一環,本年度預算編列投資2,698.6億元,包括電源開發及電力擴充1,663.7億元、石油煉製及天然氣產能擴充398.9億元、擴建供水設施183.3億元等,對於帶動經濟成長、民間投資及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均有助益。
(二)加速能源轉型,並推動綠能產業發展:為達成能源轉型及資源永續目標,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編列投資能源轉型及綠能等相關建設962.6億元,包括台灣電力公司天然氣發電相關計畫558.6億元、風力發電相關計畫134億元、水力發電相關計畫14.3億元、太陽光電及地熱相關計畫2.4億元、建置智慧電網60.3億元,以及台灣中油公司天然氣輸儲相關計畫193億元。另為穩健推動能源結構轉型,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編列提升發電效率研究經費67.7億元、油氣探勘及煉製研究經費36.9億元。
(三)穩定物價與健全金融:為維持物價及促進金融穩定,中央銀行本年度預算將採行妥適貨幣政策,協助經濟發展,並確保金融支付系統運作順暢。其他國營銀行則將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投融資需求,並強化風險管理機制,提升金融交易安全。另為提供創新金融服務應用,本年度預算編列相關研究經費2.8億元。
(四)完善交通建設,提升運輸安全:為提高運輸效能及服務品質,臺灣鐵路管理局本年度預算編列投資軌道相關建設及車輛汰購等245.8億元。為完善自由港區基礎設施及物流服務,確保國際商港競爭地位,臺灣港務公司本年度預算編列投資港埠相關建設41.3億元。為提升飛航安全及服務,發展桃園國際機場為東亞樞紐機場,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本年度預算編列投資航空相關建設24億元。
(五)兼顧事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國營事業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提升經營績效,追求最高盈餘,並同時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兼顧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本年度預算編列環境保護相關經費199.4億元,主要係辦理空氣汙染防制、土壤及水污染防治、有害廢棄物處理等工作。
二、經營績效
(一)盈餘增減分析
國營事業本年度共獲淨利1,945.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057.1億元,減少111.7億元,主要係中央銀行獲利減少所致。
(二)經營比率分析
為瞭解國營事業之經營績效,除就盈餘增減金額分析外,尚須佐以經營比率分析。由於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各項存款與信託資金之保險業務,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支結餘悉數提列為準備,為使分析更臻客觀,避免扭曲分析結果,爰以扣除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所列各項預算,作為分析之基礎。茲就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等2項經營績效指標,分述如下:
1.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除以營業收入):全部事業本年度預算為8.9%,較上年度預算9.7%,約減0.8%,至各業別比較如圖10。
2.淨利率(淨利除以營業收入):全部事業本年度預算為7.5%,較上年度預算8.1%,約減0.6%,至各業別比較如圖11。
以上經營比率中,運輸及倉儲業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較上年度預算減少幅度較多,主要係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旅運量下降所致。
三、財政貢獻
國營事業以促進經濟建設及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並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提升經營績效,增裕國庫之收入。國營事業對財政之貢獻,除分配中央及地方政府之股(官)息紅利外,尚包括繳納各項稅捐,及依法提撥地方政府款項。本年度預算預計可分配政府之股(官)息紅利、繳納各項稅捐及依法提撥地方政府款項總額3,291.8億元(如圖12),其中:
(一)分配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股(官)息紅利1,934.9億元,占58.8%。
(二)繳納各項稅捐1,342.8億元(其中繳納中央政府部分1,229.5億元,繳納地方政府部分113.3億元),占40.8%,包括消費與行為稅1,057.9億元、所得稅101.3億元、土地稅86.3億元、特別稅課82.2億元及其他稅捐15.1億元。另本年度預算由國營事業代徵之營業稅429.3億元及繳納規費144.9億元,則未包括在內。
(三)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提撥地方政府14.1億元,占0.4%。
前述本年度預算國營事業對中央政府之財政貢獻3,164.4億元,包括繳納中央政府股(官)息紅利1,934.9億元及各項稅捐1,229.5億元。
四、經濟貢獻(詳表丁8)
(一)生產毛額
本年度預算全部國營事業生產毛額預計將可達5,075.2億元,約占同期國內生產毛額之2.53%。
(二)固定資本形成毛額(如圖13)
本年度預算全部國營事業固定資本形成毛額2,598.6億元,約占同期國內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之5.5%。茲就各業別投資情形,說明如下:
1.電力及燃氣供應業1,636.4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63%,主要係投資於電力開發及擴充相關建設。
2.製造業406.3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15.6%,主要係投資於石油煉製建設及商品生產等設備。
3.運輸及倉儲業302.5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11.6%,主要係投資於軌道、港埠及航空相關建設。
4.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170.4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6.6%,主要係投資於供水設施相關建設。
5.金融及保險業83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3.2%,主要係投資於金融保險業務相關設備。
上開投資對於推動策略性基礎建設,帶動關聯產業投入,刺激內需市場動能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極具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