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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預算概要

  • 發布單位:基金預算處

依預算法第85條規定,國營事業預算之主要內容,包括營業收支之估計、盈虧撥補之預計、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等。營業收支之估計,主要係預估本年度之經營成果,即營業收入、支出與淨利等;盈虧撥補之預計,主要係預估本年度國營事業經營所獲盈餘之分配與虧損之填補等事項;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則屬現金流量項目之一。
茲就本綜計表之營業收支、盈虧撥補、現金流量等綜計情形分別說明如下,其中上年度預算因尚未經貴院審議通過,故本綜計表之上年度預算數,係按本院函送貴院審議之預算數表達。
一、營業收支之預計
國營事業各項收支金額龐大,茲將本院核列本年度預算之主要產銷營運目標、營業收支及損益情形分別說明如下:
(一)主要產銷營運目標(詳表丁3)
1.電力:銷售2,228.4億度,較上年度2,140.3億度,增加4.1%。發購電2,341.5億度,較上年度2,250.9億度,增加4%。發售電量增加,主要係因預估用電需求增加所致。
2.成品天然氣:銷售204.4億立方公尺,較上年度197.7億立方公尺,增加3.4%。生產206.2億立方公尺,較上年度198.6億立方公尺,增加3.8%。產銷量增加,主要係因預計市場需求增加所致。
3.液化石油氣:銷售60.9萬公噸,較上年度61.7萬公噸,減少1.3%,主要係因部分用戶改用天然氣所致。生產37.7萬公噸,較上年度39萬公噸,減少3.2%,主要係因自製產品產量減少所致。
4.石油燃料:銷售2,297.3萬公秉,較上年度2,377.8萬公秉,減少3.4%。生產2,047.3萬公秉,較上年度2,085.1萬公秉,減少1.8%。產銷量減少,主要係因預計市場需求減少所致。
5.石油化學品:銷售364.4萬公噸,較上年度391.9萬公噸,減少7%。生產328.3萬公噸,較上年度354.8萬公噸,減少7.5%。產銷量減少,主要係因自製產品產量減少所致。
6.給水:銷售25.3億立方公尺,較上年度24.6億立方公尺,增加3%。生產32.8億立方公尺,較上年度32.1億立方公尺,增加2.4%。產銷量增加,主要係因預計用水需求增加所致。
7.砂糖:銷售35.5萬公噸,較上年度35.7萬公噸,減少0.6%。生產4.4萬公噸,較上年度4.9萬公噸,減少11.2%。產銷量減少,主要係因產品產量減少所致。
8.豬隻:銷售2.8萬公噸,較上年度3.1萬公噸,減少8.4%。生產3.7萬公噸,較上年度4萬公噸,減少6.5%。產銷量減少,主要係因豬舍改建,產量減少所致。
9.郵件:運遞20億件,較上年度19.1億件,增加5.2%,主要係因預估業務量增加所致。
10.存款:平均餘額24兆9,062.5億元,較上年度25兆0,477億元,減少0.6%,主要係因預計營運量減少所致。
11.放款:平均餘額7兆7,829.9億元,較上年度7兆4,886.8億元,增加3.9%,主要係因預計營運量增加所致。
12.保險:營運值2,183.8億元,較上年度2,245.9億元,減少2.8%,主要係因預計業務減少所致。
13.菸:銷售116.4萬箱,較上年度129.9萬箱,減少10.4%。生產108萬箱,較上年度125.8萬箱,減少14.2%。產銷量減少,主要係因預計市場需求減少所致。
14.酒:銷售521.2萬公石,較上年度521.8萬公石,減少0.1%。生產520.4萬公石,較上年度520.9萬公石,減少0.1%。產銷量減少,主要係因預計市場需求減少所致。
15.鐵路客運:營運量113.2億延人公里,較上年度114.9億延人公里,減少1.5%,主要係因預計營運量減少所致。
16.鐵路貨運:營運量5.2億延噸公里,與上年度相同。
17.海運裝卸:營運量7.3億計費噸,較上年度7.9億計費噸,減少6.6%,主要係因預計營運量減少所致。
18.船舶停泊:營運量325.7萬艘時,較上年度319.5萬艘時,增加2%,主要係因預計營運量增加所致。
19.曳船:營運量7.4萬小時,較上年度7.1萬小時,增加4.8%,主要係因預計營運量增加所致。
20.機場旅客服務:營運量4,806.2萬人次,較上年度4,356.5萬人次,增加10.3%,主要係因預計旅客服務量增加所致。
(二)營業收支及損益(詳表111、114、115及圖2、3)
1.營業收入共列2兆7,332.3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兆6,813.1億元,增加519.2億元,約增1.9%。
2.營業成本共列2兆3,442.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兆2,926.9億元,增加515.5億元,約增2.3%。
3.營業費用共列1,362.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315.8億元,增加47億元,約增3.6%。
4.營業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2,527.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570.4億元,減少43.3億元,約減1.7%。
5.營業外收入共列213.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87.8億元,增加25.4億元,約增13.6%。
6.營業外費用共列546.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566億元,減少19.3億元,約減3.4%。
7.營業及營業外收支相抵後,獲稅前淨利2,193.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192.2億元,增加1.4億元,約增0.1%。
8.所得稅費用共列90.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5.6億元,增加15.2億元,約增20.2%。
9.稅前淨利扣除所得稅費用後,獲淨利2,102.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116.6億元,減少13.8億元,約減0.7%。
二、盈虧撥補之預計
國營事業本年度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15單位中,除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因收支結餘悉數提列準備,淨利無列數外,獲有盈餘者12單位,虧損者2單位。其盈虧撥補預計如下:
(一)盈餘分配(詳表121)
1.可分配之盈餘
本年度預算獲有盈餘事業之淨利總額2,125.4億元,連同累積盈餘715.3億元、其他綜合損益轉入數7.3億元,及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淨增利益數於本年度實現之19.9億元,共有可分配盈餘2,867.9億元。
2.按分配項目(如圖4)
(1)填補虧損198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6.9%。
(2)提存公積466.3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16.3%。
(3)撥付股(官)息紅利1,987.2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69.3%。
(4)分配航港建設基金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46.2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1.6%。
(5)提撥地方政府15.7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0.5%。
(6)未分配盈餘154.5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5.4%。
3.按分配對象(如圖5)
(1)中央政府共得1,974.6億元,地方政府共得15.7億元(其中地方政府獲配股息紅利2.4萬元、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提撥地方政府15.7億元),合計占可分配盈餘總額69.4%。
(2)其他政府機關共得47.3億元(其中其他政府機關獲配股息紅利1.1億元、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分配航港建設基金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46.2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1.7%。
(3)民股股東共得11.5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0.4%。
(4)留存事業機關818.8億元,占可分配盈餘總額28.5%,其中填補虧損198億元,提存法定公積375.8億元、特別公積90.5億元,未分配盈餘154.5億元。
(二)虧損填補(詳表121)
本年度預算發生虧損事業之淨損總額為22.6億元,係台灣自來水公司及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經營虧損。本年度預算淨損連同以前年度累積虧損2,839.4億元,及其他綜合損益轉入數8.1億元,共有待填補虧損2,870.1億元,除撥用盈餘198億元外,尚有待填補之虧損2,672.1億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包括台灣中油公司43.3億元、台灣電力公司1,462.4億元、台灣自來水公司5.7億元及臺灣鐵路管理局1,160.7億元。
(三)繳庫盈餘(詳表124)
本年度預算各事業可分配盈餘經分配結果,應繳納國庫額為1,974.6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975.2億元,減少0.6億元,約減0.03%。
三、現金流量之預計
(一)現金之流量(詳表131)
本年度預算國營事業現金之運用,係按營業、投資及籌資等活動,分別表達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流量情形如下:
1.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1兆1,000億元。
2.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8,551億元,其中:
(1)現金流入1兆0,510.8億元,包括減少投資1兆0,100.7億元、減少基金及長期應收款20.2億元、減少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1.8億元、減少投資性不動產47.4億元、減少生物資產0.3億元、收取利息284.5億元、收取股利45.9億元。
(2)現金流出1兆9,061.8億元,包括流動金融資產淨增221.3億元、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淨增409.1億元、增加投資1兆6,004.8億元、增加基金及長期應收款1.3億元、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209.8億元、增加投資性不動產13.3億元、其他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202.2億元。
3.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2,293.2億元,其中:
(1)現金流入2,497.8億元,包括短期債務淨增159.3億元、金融債券淨增49.8億元、央行及同業融資淨增6.9億元、增加長期債務2,045.5億元、增加非流動金融負債18.1億元、增加資本、公積及填補虧損218.2億元。
(2)現金流出4,791億元,包括流動金融負債淨減951.7億元、其他負債淨減75億元、減少長期債務1,678.7億元、減少非流動金融負債0.01億元、支付利息35.6億元、發放現金股利1,987.2億元、其他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出62.8億元。
4.匯率影響數現金流入124.8億元。
5.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280.6億元,係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3兆2,559.7億元,較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3兆2,279.1億元增加之數。
(二)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詳表134)
本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預計投資2,746.6億元,茲將其建設、改良及擴充,以及資金來源各項目列述如下:
1.建設、改良及擴充(如圖6)
(1)土地
投資57.4億元,占投資總額2.1%。
(2)土地改良物
投資148.7億元,占投資總額5.4%。
(3)房屋及建築
投資252.1億元,占投資總額9.2%。
(4)機械及設備
投資1,531.2億元,占投資總額55.8%。
(5)交通及運輸設備
投資171.7億元,占投資總額6.2%。
(6)什項設備
投資20.8億元,占投資總額0.8%。
(7)核能燃料
投資29億元,占投資總額1%。
(8)使用權資產
投資530.2億元,占投資總額19.3%。
(9)生產性植物
投資0.1億元,占投資總額0.005%。
(10)租賃權益改良
投資2.1億元,占投資總額0.1%。
(11)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3.3億元,占投資總額0.1%。
2.資金來源(如圖7)
(1)自有資金
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由自有資金支應部分共1,398.2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2,746.6億元之50.9%,包括:
①營運資金1,190.7億元及出售不適用資產83萬元,占資金來源總額43.3%。
②增資200.3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7.3%。
③其他7.2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0.3%。
(2)外借資金
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由外借資金支應部分共1,348.4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2,746.6億元之49.1%,包括:
①國內銀行借款153.3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5.6%。
②公司債908.6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33.1%。
③國外借款30.5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1.1%。
④其他256億元,占資金來源總額9.3%。
(三)主要投資目標(詳表141)
國營事業本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2,216.4億元(不包含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公報「租賃」規範認列之使用權資產530.2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879.7億元,增加336.7億元,約增17.9%,主要係台灣電力公司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為提升生產及服務量能增加投資。本年度主要投資目標包括石油煉製、電力擴充、供給用水,及軌道、港埠、機場等供應民生需求與便捷大眾運輸之相關建設,對提升各國營事業生產及服務量能、增進公共投資及促進經濟發展等,均有重大助益。
由於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金額龐大,故多須分年編列預算辦理,本年度預算投資金額2,746.6億元,約占現有計畫投資總額2兆5,340.1億元之10.8%。截至本年度預算止,各計畫累計投資金額1兆1,812.7億元,約占現有計畫投資總額之46.6%。茲將本年度重要新興計畫目標能量及其完工年月概述如下:
1.台灣糖業公司
(1)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建置7座種、仔豬場及9座肉豬場,預計110年6月完成。
(2)小港廠提油設備更新投資計畫,更新黃豆加工生產設備,預計110年12月完成。
(3)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建屋出租投資計畫,建置1,817坪之住宿空間及202坪之商業設施等,預計110年12月完成。
(4)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建屋出租投資計畫,建置1,648坪之住宿空間及166坪之商業設施等,預計110年12月完成。
(5)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建屋出租投資計畫,建置2,279坪之住宿空間及428坪之商業設施等,預計110年12月完成。
(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段建屋出租投資計畫,建置1,833坪之住宿空間及114坪之商業設施等,預計110年12月完成。
2.台灣中油公司
(1)天然氣事業部永安廠增建儲槽投資計畫,增建3座地下型薄膜式儲槽等設施,預計115年12月完成。
(2)石化事業部NO.19鍋爐汰舊更新投資計畫,改建現有高壓蒸汽鍋爐等設備,預計112年6月完成。
3.台灣電力公司
(1)萬里水力發電計畫,裝置容量49千瓩,預計117年1月完成。
(2)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一期計畫,裝置容量16.24千瓩,預計112年6月完成。
(3)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二期計畫,裝置容量2.269千瓩,預計110年12月完成。
(4)北區二期輸變電專案計畫,新建玉成、華江、板翠3所變電所等,預計117年12月完成。
(5)中區一期輸變電專案計畫,新建十興、大坑、大里、中庄4所變電所等,預計115年12月完成。
(6)變電所整所改建一期專案計畫,改建9所變電所為屋內式變電所,預計123年12月完成。
4.台灣自來水公司
(1)鳥嘴潭人工湖下游自來水供水工程,增設每日32萬立方公尺淨水場及下游送水幹管,預計113年12月完成。
(2)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興建吉貝海淡廠及七美海淡廠,預計113年12月完成。
(3)南化場至豐德配水池複線送水幹管工程(南化場至左鎮段),設置送水能力可達每日124萬立方公尺之送水管線,預計113年12月完成。
(4)桃園-新竹備援管線工程計畫,設置送水能力可達每日20萬立方公尺之送水管線,預計110年6月完成。
(5)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計畫,新設輸水能力為每日80萬立方公尺之聯通管,預計113年12月完成。
(6)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新設輸水能力為每日10萬立方公尺之送水管線及改善山上淨水場,預計112年12月完成。
5.臺灣菸酒公司
(1)台北啤酒工場土地開發暨興建企業總部投資計畫,開發啤酒文化園區並興建公司企業總部及複合式商業大樓,預計111年12月完成。
(2)嘉義酒廠速食麵製麵工場設置計畫,開發自製台酒速食麵袋麵系列產品,預計109年12月完成。
6.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1)臺灣桃園國際機場EC滑行道南段整建雙向化暨穿越地下道工程,擴建EC滑行道南段及新建航站至航勤南路地下道,預計111年12月完成。
(2)西側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新建污水處理容量為每日7,500立方公尺之污水處理廠,預計112年12月完成。
(3) T1至T2之PMS與T3系統整合工程,合併新建T3至T2航廈PMS與現有T2至T1航廈PMS,成為單一系統,預計112年12月完成。
(四)長期債務之舉借與償還(詳表136及圖8、9)
國營事業之長期債務,主要係用於生產與營運設備之擴充。本年度預算預計舉借長期借款2,046.7億元,償還長期借款1,614億元。舉借與償還數相抵,淨增長期借款432.7億元。茲按舉借對象分析如下:
1.國內部分
舉借2,016.2億元,占舉借總額98.5%;償還1,614億元,占償還總額100%。其中:
(1)金融機構:舉借610.2億元,占舉借總額29.8%;償還410.9億元,占償還總額25.5%。
(2)各種債券:發行1,150億元,占舉借總額56.2%;償還944.6億元,占償還總額58.5%。
(3)各種基金:舉借256億元,占舉借總額12.5%;償還258.1億元,占償還總額16%。
(4)應付記帳關稅:無舉借數;償還0.4億元,占償還總額0.02%。
2.國外部分
向金融機構舉借30.5億元,占舉借總額1.5%;無償還數。
(五)資金之轉投資(詳表137及丁7)
國營事業為應業務經營需要或配合政府政策,常須轉投資於其他公民營事業。本年度計有3單位編列增加轉投資預算7.5億元,包括:
1.台灣自來水公司投資台灣水務工程技術服務公司0.4億元。
2.中華郵政公司投資台源國際控股公司0.3億元。
3.臺灣港務公司投資台源國際控股公司1.1億元及三中港奧特萊斯公司5.7億元。
(六)增資(詳表138)
國營事業為提供改善資本結構及辦理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等之資金來源,本年度共編列增資預算756.3億元,包括現金增資218.2億元、公積轉帳增資118.1億元、資產作價增資420億元,茲按股東結構分析如下:
1.中央政府資本
現金增資214.5億元,公積轉帳增資118.1億元,資產作價增資420億元,共計752.6億元,包括:
(1)台灣自來水公司:現金增資31億元。
(2)中國輸出入銀行:現金增資18億元。
(3)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資產作價增資420億元。
(4)臺灣土地銀行公司:公積轉帳增資106.1億元。
(5)財政部印刷廠:公積轉帳增資0.5億元。
(6)中華郵政公司:公積轉帳增資11.5億元。
(7)臺灣鐵路管理局:現金增資152億元。
(8)臺灣港務公司:現金增資13.5億元。
2.其他政府機關資本
台灣自來水公司現金增資3.7億元。
以上共有8家國營事業,編列增資預算756.3億元,包括台灣自來水公司34.7億元、中國輸出入銀行18億元、臺灣金融控股公司420億元、臺灣土地銀行公司106.1億元、財政部印刷廠0.5億元、中華郵政公司11.5億元、臺灣鐵路管理局152億元及臺灣港務公司1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