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政府施政方針編列預算本院以「安居樂業」、「生生不息」、「均衡臺灣」為施政主軸,將穩健務實的擬定策略,加速推動各項重大建設,提升國家競爭力。茲就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與施政方針相關部分,重點說明如下:(一)推動公共投資,振興國內經濟: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為公共投資之一環,本年度預算投資2,216.4億元(不含使用權資產),包括電源開發及電力擴充1,307.1億元、石油煉製及天然氣產能擴充189.5億元,以及擴建供水設施176.1億元等,對於帶動經濟成長、民間投資及改善民眾生活品質,均有助益。(二)加速推動能源轉型,增進綠能產業發展:為協助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投資綠能及能源轉型等相關建設206.8億元,包括台灣電力公司太陽光電相關計畫88.5億元、風力發電相關計畫58.6億元、低壓智慧電表34.9億元、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15.6億元,以及台灣糖業公司沙崙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開發投資計畫9.2億元。另為穩健推動能源結構轉型,國營事業本年度預算編列提升發電效率研究經費65億元、油氣探勘及煉製研究經費22.9億元。(三)穩定物價與健全金融:為維持物價及金融穩定,以協助經濟發展,中央銀行本年度預算將採行妥適貨幣政策,完善金融支付系統,確保順暢運作。其他國營銀行則將發揮金融中介功能,協助新創重點產業投融資資金需求,落實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強化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另為發展數位金融環境,普及行動支付及提升金融交易安全,本年度預算編列金融科技研究經費1億元。(四)完善交通建設,強化大眾運輸服務功能:為提升運輸效能、行車安全及提供可靠、準確的服務品質,臺灣鐵路管理局本年度預算投資軌道相關建設及車輛汰購等192億元。為完善自由港區基礎設施,確保國際商港競爭地位,臺灣港務公司本年度預算投資港埠相關建設112.1億元。為建設桃園國際機場為主要國家門戶並成為東亞樞紐機場,提升整體飛航安全服務,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本年度預算投資航空相關建設91.3億元。(五)事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國營事業以提升經營績效,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同時亦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積極推動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工作,本年度預算編列環境保護相關經費133.5億元,主要係辦理空氣、土壤及水污染防治、有害廢棄物處理等工作。二、經營績效(一)盈餘增減分析國營事業本年度共獲淨利2,102.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116.6億元,減少13.8億元,主要係台灣電力公司獲利減少所致。(二)經營比率分析為瞭解國營事業之經營績效,除就盈餘增減金額分析外,尚須佐以經營比率分析。由於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各項存款與信託資金之保險業務,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支結餘悉數提列為準備,為使分析更臻客觀,避免扭曲分析結果,爰以扣除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所列各項預算,作為分析之基礎。茲就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等2項經營績效指標,分述如下:1.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除以營業收入):全部事業本年度預算為9.3%,較上年度預算9.64%,約減0.34%,至各業別比較如圖10。2.淨利率(淨利除以營業收入):全部事業本年度預算為7.74%,較上年度預算7.94%,約減0.2%,至各業別比較如圖11。以上經營比率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淨利率較上年度預算減少,主要係台灣電力公司預計燃料成本大幅上漲所致。三、財政貢獻國營事業之經營,係以促進經濟建設及便利人民生活為主要目的,並應以企業方式經營,提升經營績效,增裕國庫之收入。國營事業對財政之貢獻,除分配中央及地方政府之股(官)息紅利外,尚包括繳納各項稅捐,及依法提撥地方政府款項。本年度預算國營事業預計可分配政府之股(官)息紅利、繳納各項稅捐及依法提撥地方政府款項總額3,364.9億元(如圖12),其中:(一)分配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股(官)息紅利1,974.6億元,占58.7%。(二)繳納各項稅捐1,374.6億元(其中繳納中央政府部分1,260.1億元,繳納地方政府部分114.5億元),占40.8%,包括所得稅82.1億元、土地稅87.1億元、消費與行為稅1,097.6億元、特別稅課92.5億元及其他稅捐15.3億元。另本年度預算由國營事業代徵之營業稅443.4億元及繳納規費204.3億元,則未包括在內。(三)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提撥地方政府15.7億元,占0.5%。前述本年度預算國營事業對中央政府之財政貢獻3,234.7億元,包括繳納中央政府股(官)息紅利1,974.6億元及各項稅捐1,260.1億元。四、經濟貢獻(詳表丁8)(一)生產毛額本年度預算全部國營事業生產毛額預計將可達7,094.2億元,約占同期國內生產毛額之3.83%。(二)固定資本形成毛額(如圖13)本年度預算全部國營事業固定資本形成毛額2,153.8億元,約占同期國內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之5.42%。茲就各業別投資情形,說明如下:1.製造業244.8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11.4%,主要係投資於石油煉製建設及商品生產等設備。2.電力及燃氣供應業1,262.9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58.6%,主要係投資於電力開發及擴充相關建設。3.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171.4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8%,主要係投資於供水設施相關建設。4.運輸及倉儲業383.2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17.8%,主要係投資於軌道、港埠及航空相關建設。5.金融及保險業91.5億元,占全部國營事業4.2%,主要係投資於金融保險業務相關設備。上開投資對於推動策略性基礎建設,帶動關連產業投入,刺激內需市場動能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極具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