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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住宅服務」?行業標準分類並無此分類,又如何計算?

  • 發布單位:綜合統計處

答:

住宅服務指住宅用房屋提供服務的價值-即「租金」,家庭可以租房屋居住或購買房屋自住,不論租用或自用,SNA規定皆需計算其價值,另機關配住者亦應設算其價值,生產面之住宅服務產值即為支出面之租金消費。

自用住宅亦設算租金之目的,主因住宅房屋為具生產性資產,在不同國家間,自用住宅與租用住宅之比例可能差異甚大,若不對自用住宅設算其服務價值,則國家間比較將嚴重失真,亦使SNA之生產統計失去一致性。

住宅服務不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歸類下,此為SNA特別定義之項目,現行國民所得統計係歸於「不動產及住宅服務業」下之住宅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