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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為自己家庭燒飯、洗衣之勞動價值算不算GDP或GNI?

  • 發布單位:綜合統計處

答:

國民所得統計所定義之生產範圍,除交易市場之一切商品及服務外,亦包含自給消費之商品,如農家種植稻穀等初級商品供自家食用,雖未經市場交易,仍須依據市場交易價格估算其生產價值;惟家庭主婦從事育嬰及家事操作等自給消費服務部分,不予計入國民所得統計之生產及消費範圍內。因此國民所得統計之「家事服務」,僅指受僱於家庭,從事提供對該家庭服務之工作者其服務之價值,即受僱人員報酬,如園丁、個人司機、保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