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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政府施政計畫實施概況(二)

  • 發布單位:會計決算處

三、關於經濟、交通、農業建設方面:

 本年度經濟、交通、農業建設施政重點,為健全國內投資經營環境,提昇企業整體經營環境,加強水資源管理與開發;建構公平競爭交易秩序;加速推動交通工程建設,推動電信自由化,落實運輸系統安全管理,強化氣象、地震觀測能力;營造優質農業經營環境,塑造農村新風貌。一年來經濟交通農業施政所獲成效如次:

產業、投資政策:完成建置「台灣技術交易市場資訊網」,成立「台灣技術交易市場整合服務中心」,並舉辦9場技術交易商談會;積極加入國際經貿組織活動,與各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核准華僑投資案25件,投資金額 4萬4,960千美元;核准外國人投資案件1,117件,投資金額 322萬6,787千美元;促成30家日商來台投資,金額達1億餘美元;籌組高科技訪問團,舉辦招商說明會,並建置完成招商網站資料庫;與28國簽署保障台商權益協定及與17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商業、企業政策:推展商業人才培訓計畫,強化我國商業經營管理技術與提高競爭力;輔導商業健全會計制度,促進商業永續發展;落實傳統市場更新與改善,建立現代化之傳統市場;檢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公司法及各項專案補助法令,落實保障業者權益;輔導產業建置產業別網際網路資料庫系統,成立電子化服務團協助中小企業電子化。

兩岸經貿政策:對大陸投資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將投資項目分為一般及禁止兩類,目前已作成禁止赴大陸投資項目製造業102項、農業436項、服務業5項、基礎建設13項;另辦理未經核准赴大陸投資廠商補辦許可,並舉辦77場說明會,補辦收件數約9,331件,金額約61億美元。

國營事業政策:推動經濟部所屬事業民營化,完成唐榮公司運輸處、鋼鐵廠、公路車輛事業部、軌道車輛事業部及農工公司嘉義廠民營化,並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規定,督導及推動台電、中油、漢翔、台鹽、中船、台糖等事業民營化規劃工作及進行自來水公司民營化可行性評估;協助辦理台機、中興紙業、高硫等公司清算事宜。

水資源政策:持續推動辦理水資源建設、河海堤及區域排水改善等公共建設計畫,有效改善土地免於淹水、改善水岸環境、增加年供水能力,並加強對河川、水庫與集水區之經營、管理及保育,健全水利事業發展,促進永續利用;整體調配利用水資源,提高供水效率,充分提供優質量豐之水資源。

智慧財產及標準檢驗政策: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及加強生物技術專利保護;積極參與WTO/APEC相關組織會議及活動,加強與各國之雙邊合作關係;編修國家標準321種、編擬標準草案121種;加強商品檢驗及品質管理,簽署太平洋認證合作組織(PAC)及國際認證論壇(IAF)之多邊相互承認協議(MLA),加入國際度量衡大會(CGPM)成為仲會員(Associate Member)。

落實公平交易業務:修正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放寬對事業結合的規範,由「事前申請許可制」改為「事前申報異議制」;配合推動「知識經濟發展方案」,研擬執行「建構知識經濟之公平競爭環境」專案計畫;確保企業間公平競爭環境,持續推動「執行綠色矽島願景與推動策略法規檢討專案計畫」;本年度進行審理案件1,836件,經處理結案1,504件(包括檢舉案1,284件,申請聯合案8件,申請結合案99件,申報結合案42件,請釋案71件),裁處罰鍰金額達2億餘元,對違法事業產生遏阻作用。

加速交通建設及推動民間投資交通建設計畫(BOT)案:持續加速東西向快速公路、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南港專案工程計畫、高雄都會區鐵路地下化、東部鐵路改善計畫、台北捷運系統建設後續路網等交通工程建設;推動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計畫、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路網建設計畫之BOT 案。

推動交通事業民營化、建立公平電信市場環境:推動郵政總局改制公司化計畫,該局已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中華電信公司釋股作業,截至本年度止已釋股超過該公司18%股份;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開放,於九十一年一月間進行釋照競價作業,計有5家得標者,已陸續取得籌設同意書,並於同年十一月間核發亞太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系統架設許可並核配使用頻率。

落實運輸系統安全管理:辦理第七期(第二年)「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九十一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賡續推動路權觀念,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加強酒後駕車之取締與防制暨取締嚴重違規駕駛行為,提高現場攔檢比率,直接防制危險駕駛行為,九十一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初步統計為2,862人,創歷年來最低;執行國內船線載客船舶安全檢查計161艘次,推動我國與歐、亞等地區國家洽商通航或修約事宜。

強化氣象、地震觀測能力:完成「建立金門及馬祖氣象站」計畫之兩氣象站新建工程之發包作業,並開始進行施工,完成「九二一地震災區增設雨量站」案37個自動雨量站及4個中繼站之增設;擴充氣象衛星資料接收處理系統處理能力,推動「氣候變異與劇烈天氣監測預報系統發展計畫」,研發颱風及豪雨定量降雨預報技術;完成建立北部、中部、嘉南、高屏、花東等5個強震速報子網,完成各縣市消防局強震監視系統的裝置,建置全島鐵路沿線強震監測網等,嚴密監測地震活動。

加強觀光事業之推展:加強辦理觀光事業之規劃、開發輔導及推動事項;辦理觀光地區名勝古蹟之維護及風景特定區之開發、管理事項;辦理地方觀光事業、觀光社團之輔導與觀光環境之督促改進事項;加強與國際觀光組織之聯繫及推動國際觀光合作計畫,辦理觀光市場之調查及研究事項。

農、漁業生產:育成三種質優高產之梗稻及糯稻新品種,完成水稻第五條染色體基因組序列分析,研製毛豆根瘤菌採種劑,建立分離出分解及鑑別有機磷細菌之技術;辦理農村社區更新先期規劃2處、更新建設4處、更新後續建設8處,補助宜蘭縣等15個縣99個鄉鎮推動休閒農業農漁園區計畫;完成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案件1,131件,完成保安林檢定及清查面積5萬1,188公頃;全民造林運動完成新植面積2,860公頃,撫育合格面積2萬5,148公頃,完成平地造林1,500公頃;辦理正濱等29處漁港防波堤延建、改善,碼頭興修建及23處漁村建設工程;完成261艘漁船約1萬6,648船噸之收購及船體處理作業;建構動植物疫情監測體系,成立走私農產品鑑定小組,配合農業產品緝私工作,防杜重要疫病蟲害入侵。

四、關於財政金融方面:

        本年度財政金融施政重點,為籌措適足財源,健全財政,合理劃分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加強地方財政自我負責精神,落實平衡稅及反傾銷稅制度,健全金融法制,提昇金融機構競爭力,加強國有土地經營管理。一年來財政金融施政所獲成效如次:

國庫業務:研修中央及地方政府債務法規,改進債務發行與管理;參據各月收支動態並預估收支狀況,妥善籌劃各項長短期融資工具之發行及舉借,靈活調配庫款收支,支援國家建設;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充裕地方財源;為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利,制定「規費法」;配合菸酒新制之實施,受理菸酒業者申請案件,並加強菸酒之稽查取締。

賦稅業務:制定「地方稅法通則」,提高地方財政自主權,改善地方財政,落實地方自治;配合「行政程序法」,修正「貨物稅條例」及「菸酒稅法」;推廣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及推動納稅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營業稅報繳事宜;增訂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二年規定,促進經濟發展。

關政業務:修正「海關進口稅則」,執行我加入WTO之關稅減讓承諾,並機動調整關稅稅率,以因應國內產業需要;簡化通關程序,加強查緝走私;繼續推動貨物通關全面自動化;改進外銷沖退稅及保稅管理制度;落實執行平衡稅及反傾銷稅制度,維持公平競爭環境。

金融、保險、證券業務:制定發布「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作為推動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法制基礎;制定「信託業法施行細則」及「信託業法」授權訂定之17項子法及規定;訂定「票券金融管理法」應訂定之27項授權規定及子法;發布「短期票券發行登記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推動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及交割制度;繼續督導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加速轉銷呆帳;推動專業機構合作設置資產管理公司,配合公正第三人評價與拍賣之機制,加速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之處理;健全保險法令制度,加強保險檢查監理制度;引進私募制度,放寬公開招募標準,簡化公開收購制度,以協助企業籌資及進行組織改造;調整證券、期貨市場集中撮合及交易資訊揭露,提升交易效率。

國有財產業務:訂定原臺灣省有土地全面清查計畫,積極全面清查;訂定國有公用房屋清查計畫,加強清查為閒置、低度利用及被占用者,專案列管辦理;開發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提升國有公用財產產籍電腦化;強化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管理及處理;積極接管各機關及國營事業等已無公用之國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