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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報載「6月通膨狂飆主計處稱『發保母端午禮金』害的,網酸爆」之說明

  • 發布單位:綜合統計處
類別

即時新聞澄清

一、家庭支付保母費為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衡量之範圍: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等國際組織編撰的CPI手冊,CPI係衡量家庭支付食、衣、住、行、娛樂等「消費性」商品及服務的價格水準變動情形。我國CPI依家庭消費狀況,選定368項重要且具代表性的項目群按月進行查價,其中家庭按月支付照顧年幼子女之費用也屬家庭消費支出(列於「保母費」項下),逢年過節(農曆過年、端午及中秋節等)依約定或慣例給付的年節禮金也算。在有支付禮金之月份價格會較上月上漲,但次月就會回跌。如今(111)年1月因逢農曆過年,保母費較前1個月漲73.85%(影響總指數上漲0.23個百分點),2月則隨即較1月下跌41.95%(影響總指數下跌0.23個百分點)。除保母費外,其他部分項目亦有隨年節上漲及回跌現象,如計程車費及旅遊住宿相關費用等。

二、主計總處每月物價新聞稿皆妥為說明較上月及上年同月變動主要原因:基於據實發布統計資料,國內外統計機關每月物價新聞稿均會挑選若干變動較大項目說明漲跌原因,以利外界瞭解,主計總處6月發布新聞稿之說明也不是特例。以今年1月及2月新聞稿為例,1月上漲有提及保母費因年節禮金饋贈上漲,在2月新聞稿則提及保母費回跌為抵銷上漲因素。

三、主計總處物價新聞稿絕無談及通膨狂飆,更無說是發保母禮金害的。


新聞稿本文 (PDF)


主辦單位


綜合統計處

新聞聯絡人


物價統計科 林雅雯科長

電話


(02)2380-3449

張貼日期

111-07-08

下版日期

發布單位

綜合統計處

修改時間

1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