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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 中國統計制度概觀

  • 發布單位:綜合統計處

中國統計制度概觀

韋端

(主計故事037,取材:衛挺生「財計政講稿」衛挺生文存,1973)

統計機關有典籍可考者最早當推周禮,根據周禮記載統計機關屬于二部,一為地官司徒(好像前清之戶部),一為秋官司寇(好像前清之刑部)。

戶部掌管人口土地調查之職務,自六朝以迄清代無甚變更。中國歷代中央政府之組織,除皇帝外大都分為六部三省,而以隋唐宋三代分得最清楚。所謂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即謂之三省,所謂吏戶兵禮刑工六部即謂之六部。六部三省之職掌略如下述:


中書省-掌立法及用人為提案機關為皇帝議官處。

門下省-為審核機關其與立法院不同之點即門下省管人兼管法,而立法院僅管法不管人。

尚書省-不啻今日之行政院。

組織最完善時,中書省長官稱為中書令或稱右丞相,門下省長官稱為大納言又稱左丞相,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

及宋,中書門下兩省合併而成中書門下省,及元,門下二字不提,僅稱中書省,各地方並設中書行省,今日之行省即沿此而來。


六朝以後,尚書省分為六部,其名稱及職掌如下:

吏部-係天官(管用人)

戶部-地官(管土地人民財政)

禮部-春官(管學校考試祭祀)

兵部-夏官(管軍事)

刑部-秋官(管法律)

工部-冬官(管工程)

中央如此組織,省縣地方也是如此。從前三省制度至宋已改變,明代,中書門下二省皆廢,但稱內閣。內閣即皇宮內之殿閣派大學士管理之。各一閣設一大學士抑亦丞相之別稱,合起來則稱為內閣。其職務相當於中書門下兩省所經管之事務。明太祖後丞相名稱取消,尚書省的面名也不要,唯該省之六部仍舊保存。清亦仍之,六部直隸於皇帝,為皇帝以外全國政府最高機關。至由三省演變而成之內閣,則成為政府決策之最高機關。

關於土地之調查與統計及戶口之調查與統計皆歸戶部辦理,名稱雖不用調查或統計但事實上卻是如此耳。光緒末年中國政府改組,原來一千多年之六部組織改成十部:


戶部之職掌分為三部:

民政部。

度支府。

農工商部。

禮部改成學部。

兵部改成陸軍海軍郵傳三部。

刑部改成大理院為最高判決機關,另外添設司法外交二部。

吏部仍舊為吏部。

當時只在憲政編查中設立統計局,各機關主辦統計人員皆歸其指導,各省調查局並設調查科亦受統計局之指揮。其他縣鄉則未成立統計機關。當時制度與現時制度有點相似,即各機關所有統計組織均受中央統計局之指導,不同之點,即現時之主計處對於各機關統計組織不但可以指導同時可以監督。至於統計人員之任免遷調統計方法之統一尤其餘事耳。

民元,各級政府也有統計組織,但是沒有一個機關總其成。民三之政事堂所設主計局即兼辦統計事務。當時主計局之職掌與今日之主計處就很相似。唯關於財政事項則為今日主計處所不管。查政事堂所設之主計局係掌管下列各種事務:


籌劃財政事項。

稽查預算。

財政文件之擬定編輯與保管。

統計。

若與今日主計處之組織來相較量,即可立見今日主計處之組織更為完備擴大,固不能與當時主計局同日而語也。民五,政事堂撤銷,恢復國務院。並於院內另設統計局掌理下列事務:


各部院統計事務之畫一。

不專屬於各部院之統計事項。

彙編統計報告。

各官署統計事務之聯絡工作。

當時統計局職掌之任務與今日統計局所司職務頗多類似,唯未掌管各機關之統計人員及地方上統計機關。至於聯絡工作也不甚具體。民五統計局之組織無論理論上如何合理,但事實上總辦不通。因為北方政府自袁世凱死後,號令不出都門,即在本京之內,國務院對於各部院所發命令也不靈。當時南方之滇鄂各省,雖然也辦統計,可是辦理人員未經專門訓練,結果殊不能滿人意。

國民政府奠都南京之後,新機關之組織法皆有辦理統計事項之組織,但究竟所辦何事,不但局外人不得而知即本機關長官也是莫名其妙。第一應辦何種統計,第二曾辦何種統計,他們全不知道,根本他們機關長官不知統計為何物-統計之作用安在,統計之重要如何,他們長官一點也不懂,於是一任辦事人員隨便應付,無一定目標,無一定辦法,各機關之間更無聯絡統一之方法。立法院之統計處雖然曾與各機關辦理統計人員為私人之聯絡,但非職分上的聯絡,結果事倍功半,一切應用皆不靈活。

立法院成立後,大家認為要想解決會計預算問題,二者應各獨立,各用一套人員分別辦理。同時又覺得辦理統計事項之人員與會計預算事項之主辦人員,不能完全脫離關係。例如鐵路之統計財政之統計與鐵路會計及財政會計即不能完全分開。又如營業機關計算成本的時候,也是根據統計之記錄以為其計算之根本。三者既然分不開,那麼要把會計歲計統計人員合在一起辦公,當然有利無弊。何者統計之數字可為辦理預算及行政計劃之根據。會計是根據預算而來,而預算本身又須以統計數字作根據,可見統計實為會計之先決事務。同時歲計會計之報告又可產生新的統計,可見歲計會計統計三者發生連環的作用,斷斷不可分開。

還有一層,凡是從事數目字的人都有同樣興趣。對於會計記錄發生興趣的人,對於統計一定也有一點興趣,合在一起不但可以兼辦,同時還有相助的好處,分開來辦則有種種辦事上的困難接踵而來,費時費事,實在不妙。因此立法院同仁便決定把會計統計兩種事務合在一個機關,這樣就產生了所謂聯綜組織的主計制度。

根據主計處組織法,主計處下設三局,統計局就是其中之一,它主辦下列各種事務:


各機關統計事務之指導與監督。

各機關統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及考績。

調查編製不屬於任何機關之統計及各機關未及編製之統計。

全國統計事務之劃分與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