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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主計制度建立時一段內部經過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處

主計制度建立時一段內部經過

韋端

(主計故事030,取材:衛挺生文存,第二集「計政」,1973)

主計制度入臺灣以後,更行發揚光大。自國家而省縣市地方,年復一年的作有計劃的經濟,教育文化事業的發展與建設,使「毋忘在莒」的政治,有空前的健全。主計機構成為行政組織上最重要的一環。其發達的原因,首先要歸功於我們賢明的 總統自上主持,賢明的各級行政長官實事求是的推行制度而致的功效。回首開始創造主計制度的艱難,幾經受摧殘而夭折的危險,始得安穩的成長,方達今日的繁榮。

民國十九年,挺由立法院提議方案,經國民政府委員會議決,在原則上採用國民政府下設立主計處之主張以後, 蔣主席招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長鄧召蔭先生至(南京)總司令部便餐談話,意欲鄧先生擔任創辦主計處之首任主計長。鄧先生力辭,並推薦「財政委員會立法委員衛挺生」擔任之,且曰「此新制度乃出於衛委員的設計」。在總司令部談話後,立即返立法院訪挺告之以此事的經過。

挺問「 蔣主席既倚重吾兄創辦此新制度。何為而吾兄如此謙退?」

鄧委員答云「 蔣主席現方兼任行政院院長,而主計處之職掌為計劃行政而控制之。我若接受此制度之創辦,顯然將造成一雙重的嫌疑局面。第一層, 蔣主席招我去創辦,顯然是因我現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長』。我若承受創辦,將造成立法院積極干預行政院的行政計劃及管理權的嫌疑。第二層,胡院長昔在廣東曾代理大元帥職務,我當時是他的屬員。若今日我來主持主計,將造成胡先生積極干預 蔣先生行政的嫌疑。因此兩重嫌疑均將不利於此新制度的建立。兄與胡先生舊不相識,而又是此新制度的設計人,所以我推舉兄擔任此新制度之首任主持者。」

挺答:「我今日也是胡先生所主持的立法院中立法委員。以我代吾兄,只有各關係程度深淺的不同,卻無性質的不同。同樣的有立法干涉行政與胡先生干涉 蔣先生的雙重嫌疑。」

次日挺往國民政府文官處,見文官長古湘芹先生(應芬)說之曰:「立法院所設計的主計制度,國民政府委員會已經議決通過了『設立國民政府主計處』的方案,而且 蔣主席已招鄧召蔭談過。主席意欲以召蔭任此新制度下的第一任國民政府主計長。召蔭力辭,而推薦挺任其事。現有三層理由,我不能擔任。犯以立法干預行政的嫌疑;犯以胡先生干預 蔣先生計劃行政的嫌疑;主計制度乃挺所設計之新制度,我若離開立法院將無人瞭解其法制當如何訂。」

古文官長云:「按照提案的說明,此制度確是建設新政制的基礎,而應當使其實現。您既不願擔任,是否有其他主張?」

挺答之曰:「主計制度既是把握政治的總綱,澄清政治的良劑,推動政治的鎖鑰。其創立,應使政府首長感覺到此新制度不是任何機關或任何他人管束他行動的機構,卻是授予他以鎖鑰,以管束政府之一切機關一切人員之主張與行動的機構。否則此機構之用意雖好,但難望其成立。就挺所知者,有一人可勝此任。 蔣先生昔曾與陳英士(其美)先生為志同道合情共生死之盟友。在英士先生身後,用其二侄果夫立夫先生而委之以黨政重任。英士先生有弟名『其采』字『藹士』原亦軍人,退伍以後,從事金融事業。北伐期間,並曾一度任浙江省政府財政廳長。其為人和藹穩健,舉動言語,溫溫藹然如其字。挺前在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曾與藹士先生共事數年,故深知其為人。挺確知此人可以勝任,有以下各層理由:因其對政府首長有親密而可信賴之新舊關係,因其為英士先生之令弟,而果夫立夫先生之胞叔父也;因其對於金融財政稍有經驗,而主計之本事則控制財政與金融也;因主計事務上佐政府首長下控政府一切機關及其人員之主張及行動,最易招忌妒而起衝突。藹士先生和藹穩健,能使上下輯睦。因其具此三善,所以藹士先生特別適宜作首任之主計長。」

古文官長曰:「甚善,我將向 主席推稱藹士。」

在陳藹士先生接到新命後,首先詳詢挺以此制度之性質及主計處之當如何創辦與當用何人。當時之主計處組織法規定三局:歲計、會計、統計,各有局長副局長。「歲計」者預算決算也。挺乃與之商用人選。(甲)統計為預算之所依據,而亦為考覈行政效率與決算之資料,最為重要。然而立法院原設有「統計處」,中央黨部原另有「統計處」。茲主計處之統計局成立,則原有之二統計處可以併入。而二統計處之處長,立法院原為劉大鈞(字季陶)先生,中央黨部原為吳大鈞(字秉常)先生,皆有經驗可用。於是乃定「統計兩大鈞」。預算、決算、會計相通皆在會計學者之領域。當日所知者湖北楊汝梅(字予戒)先生,曾在北京政府下有辦理預算之經驗,河北楊汝梅(字眾先)曾在美國留學獲會計學博士學位,在鹽務稽核所辦理預算會計決算。挺乃舉其所知,而暫定「歲計、會計兩楊汝梅」。後因陳果夫先生主張以中央黨部會計處長聞亦有先生任會計局長,故楊眾先先生在鹽務稽核總所之地位未動。如此而主計處在國民政府於民國二十年四月一日創辦成立。藹士先生原曾任楊予戒先生為歲計局副局長,而以歲計局長留待挺充任。挺堅辭僅允以無給職擔任名譽顧問,輔助藹士先生創立主計制度。

陳藹士先生於民國十九年冬受命為首任主計長,乃「國民政府內特任官,與文官長並立」。而民國二十年二月,國民政府發生政變。緣立法院院長胡展堂(漢民)先生被人誣告其與兩廣軍人聯絡有叛中央政府意向,因而辭職送湯山休養,此事引起國民政府之一再改組。而陳藹士先生之地位因不受嫌疑,遂能在民國二十年四月一日成立國民政府主計處。其未因受政變之影響而夭折者,則陳藹士先生主持之功也。

二十年第四屆一中全會,挺請中央委員提出「改善財政制度方案」被議決通過。其方案要點如左:

實現超然主計制度,使各機關辦理預算、會計、統計、決算之人員,得獨立行使其職權,以防各機關長官任用私人串通舞弊。

實現就地審計稽察制度,使辦理審計稽察事務人員得洞明各機關事實之真相,不受捏造報銷之蒙蔽。

實現統一的國庫制度,凡辦理各機關出納及保管公款之人員,應向國庫繳納相當保證金,以防止濫支公帑及捲逃公款等情弊。

中央財政之徵收,除關鹽二稅應暫分別辦理外,其他一切賦稅專賣等行政在同一區域內,應由同一之國稅機關分科辦理之。一切駢枝機關應即裁撤以便監督而省糜費。

中央銀行應脫離財政部之直接指揮,以保持其調節金融之超然地位。其總裁副總裁,應聘用富有銀行學識經驗者任之。不隨財政人員進退,並不由政府人員兼允。

二十一年夏, 蔣委員長自漢口行營電召挺談話,垂詢中央及地方政治問題之事實及理論。挺之面陳,當蒙嘉納。因即面請其電中央政治會議提案「凡公務機關組織而與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規定職權之行使抵觸者,一律責令修改。」 蔣委員長照電提案而中政會久未通過。二十二年五月又函請其再度電促中政會通過各機關主計聯綜改組案。六月又函請,後復拍感(二十七日)電促成之。七月得 蔣委員長支(四日)電復云「立法院衛委員挺生兄感電悉,所見甚是,當照電中政會促請實行。並請兄於八月一日至三日之間,來南昌一趟。中正支機贛」(二十二年七月四日)自此電後,主計制度遂得確立。以後在政治屢變中,陳藹士主計長之主計中心機構得屹立不動,直至國民政府終了,憲法通過實施,然後結束改隸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