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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機率文學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處

機率文學

韋端

(主計故事057,取材:D.R.Bellhouse & J. Franklin,the Language of Chance,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Review, April 1997)

一六五四年以前,由於缺乏相關機率演算發表紀錄,因此有些學者認為在此之前沒有現代機率的觀念(如Hacking﹝1975﹞「The Emergency of Probability」)。事實果真如此嗎?很幸運地,我們從英國文獻中發現十四世紀中期,詩人Chaucer已有一些機率的概念,十六世紀中期,陸續出現「勝率」及丟骰子結果等與機率有關之具體描述。本文主要從十七世紀以前的英國文學及中古英文字典等資料中,檢視古代慣用字與現代機率之關聯,如抽籤、機運和勝率的使用狀況,藉以瞭解早期機率的應用情形。

CHANCE﹝機運﹞:這個字早在西元一千三百年左右,即已出現在中古英文字典中,且用法幾乎與骰子畫上等號。就現代機率均等理論來看,一個隨機實驗所有可能出現的機率均相等,在當時的英國詩人Chaucer已有此概念。另從Hammond的詩中( The chance of the dice ),認為擲三個骰子的結果,以三個同時出現一點的機率最小,並於詩中以此代表不幸,顯示詩人已將機率概念運用於文學作品內。

DICE﹝骰子﹞:在Nicholas Breton( 1582 )的詩中曾提到,紙牌和骰子都是不會騙人的,端看你如何玩它。人們常將骰子分為公正骰子及不公正骰子兩種,表示除了上帝的手(機率)外,尚有一雙人造的手(非機率)控制著結果,骰子無形中與機率相結合。十六世紀當時純樸的百姓還把公正的骰子,視作比法官還正義的代名詞,由此可見骰子在當時社會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ODDS﹝勝率﹞:早在十六世紀,編劇家及神學家就使用數字或文字來描述勝率大小,如亨利八世的宮廷老師John Palsgrave( 1530 )曾寫下「現在要使人遠離賭局,只需將勝率調降到二十分之一,他就永遠不玩了」,顯示當時人們對機率數字之掌握已頗為深入。另一個例子,是Thomas Dekkew( 1607 )所寫的一段戲劇對話「誰對我較忠實呢?是我老婆,還是Tenterhook?」「喔!你老婆勝率較高吧」,即以文字描述勝率之情形。

LOTS﹝籤﹞:抽籤常被應用在宗教事務上,例如在耶路撒冷的宮殿裡,常用抽籤來決定祭師的順序和他們的職責;十五世紀,修道院亦用抽籤來分配牧草地,此法並延用至十九世紀。在中古世紀社會,抽籤常被用於財產之分配,顯示除宗教因素外,基本機率觀念早已存在於人們之間。為何當時的人如此信任抽籤呢?一位牧師描述使用籤的原因:因為一種最公正的方法,沒有任何值得懷疑之處,故廣被應用。顯示人們生活早與機率緊密結合。

LOTTERY﹝彩券﹞:歐洲彩券源於中世紀,英國則遲至一五六六年才發行彩券。雖然無從得知發行彩券者有否能力精確計算出各種中獎機率,但由當時獎品價值愈高,其中獎機率愈低來看,彩券發行者應對事件發生的機率已有大小的認知,並且有簡單的期望值概念。

由上述中古英國文學及其他文獻,發現其中不乏運用基本機率概念之描述,輔以當時文化背景,使我們對中古世紀機率應用情形有更多瞭解。故機率文學( Probability literature )早於一六五四年以前即已存在,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