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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9 統計調查的尖兵-基層統計調查網

  • 發布單位:國勢普查處

統計調查的尖兵-基層統計調查網

統計資料來源主要有二:其一公務統計,其二調查統計,調查統計方法雖多,但仍以面訪為主。面訪要有人力,而且要有豐富經驗與使命感的人力,我國一群默默耕耘有如螞蟻雄兵的基層統計調查網即是。

民國58年行政院主計處奉先總統 蔣公「加強民間經濟活動狀況調查統計工作」之指示,令各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應普設專任統計調查員,專責辦理轄區統計調查工作,58年4月當時執政國民黨十全大會並決議應建立基層統計調查網。

基層統計調查網於民國58年建立之初,原希望設置專任調查員,惟當時主計長周宏濤先生認為地方財力有限,設置專人尚有諸多困難,乃改採權宜措施,於58年8月通令各縣市政府轉飭鄉鎮(市)區公所,指定所內年輕幹練並具調查工作經驗之編制人員1人,再施以調查技能訓練後為兼辦統計調查員,基層統計調查網於焉成立。

迄66年度為進一步強化統計調查網作業,使其更能充分發揮統計調查功能,依據國民所得評審委員會建議,參考美日等先進國家作法,由行政院主計處預算中編列專款,用以推動此項計畫,除對兼辦統計調查員按月支給調查研究費外,並僱用特約統計調查員81人(台灣省57人,台北市8人,省糧食局所屬7個糧管處置糧情調查員16人),分置省市及縣市政府主計處(室),執行中央及省市交辦之統計調查業務,鄉鎮市區公所則置兼任統計調查,基層統計調查網己初具規模。

68年度至75年度間,因陸續增辦勞動力調查、高雄市改制為院轄市及擴大台灣地區物價指數查價地區與增加查價項目工作等業務,為配合實際狀況需要,分別於68年度增置特約調查員14人,其中台灣省5人,台北市9人。70年度復增置13人(台灣省6人,台北市1人,高雄市6人),73年度台灣省增置1名,75年度增置兼任調查員32人,此階段計有特約調查員109人,兼任調查員418人。

至77年因國富調查、文化調查之陸續創辦,以及推動第1期統計發展中程計畫,有多項服務業調查需要辦理,因此奉准於79年度增置特約調查員28人,兼任調查員43人,80年度增置特約調查員24人。年來雖然人力持續增加,然而第2期統計中程發計畫正在積極推展開辦甚多須由基層統計調查網執行之調查,各縣市政府仍感人力不足,迭有反應應予擴充,當時第四局局長宋欽增先生遂責成中央各部會依其管道協助爭取,以充實調查人力,由於前設置之16位糧情統計調查員分派在糧食局各區管理處,協助農政統計調查工作,為解決縣市調查人力不足,宋先生遂擬將該16員改置縣市政府之議,糧政統計所需調查,則請農委會提報工作計畫予以爭取,適農委會為加強農家經濟調查需要須成立糧政調查體系,於81年度經農委會統計室主任陳月娥的力爭下,終奉准編列專款,建立農政調查體系,原派駐省糧食局之糧情調查員16人歸建,惟核減為12人,致使基層統計調查網更加健全,亦為近年來我國調查統計得以蓬勃發展之主因。此階段計有特約調查員157人,兼任調查員461人。

83 年度為貫澈「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組織及員額精簡計畫」,於 3 年內計刪減約僱統計調查員 8 人,其中台灣省 5 人,台北市 2 人,高雄市 1 人。88 年 7 月再配合精省,原省屬物價統計分析、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整理統計員及物價統計調查員計 22 人改隸屬行政院主計處,併入約僱統計調查員, 95年依「行政院主計處中部辦公室專案精簡(裁減)要點」減列員額1人,此階段計有約僱統計調查員170 人,兼任調查員 461 人。其後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市陸續升格為直轄市,因應社會救助法規定各直轄市公告最低生活費之需,擴增家庭收支調查樣本,於100年及104年分別增置約僱統計調查員 22 人及6人,105年配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通案裁減預算員額處理原則」精簡約僱統計調查員5人,目前計有約僱統計調查員193人,兼任調查員 461 人,辦理定期性調查近20種。

另為規範基層統計調查網之組成、應辦調查範圍、各類調查人員之甄選進用、工作任務、待遇標準及考核獎懲等,行政院主計處乃於民國 78 年 7 月訂頒「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要點」乙種藉以加強調查網之管理運用,並因應相關法規修正及管理需要適時修正相關內容。

( 取材: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基層統計調查網簡介」,20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