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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國民政府遷台前人口調查之變遷

  • 發布單位:國勢普查處

國民政府遷台前人口調查之變遷

我國自前清中葉乾隆年間即號稱全國人口達四萬萬之普,但因幅員遼闊交通不便,內亂外患交相紛至,一直未能舉辦全國性人口清查工作,人口數之多寡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雖自明清以降,多採保甲法以統計各地人口數,惟嚴格說來,僅係平日登記數之彙總資料,而非所謂之人口調查。人口調查之觀念有別於人口登記,肇始於西方國家,自清末傳至我國。緣起於日俄戰爭後,國人感於日本因立憲國勢日盛,所以能擊敗專制俄帝,因而掀起一片立憲呼聲。光緒末年為籌備立憲,必須先清查人口,遂訂立6年調查戶口計畫,分年兩階段調查全國戶數及人口數,並頒布戶籍法,由民政部主管,各省按期查報。旋於宣統2年11月,完成全國戶數統計,而人口數則僅20個省、地方或盟旗陳報。惟本次人口普查結果多有遺漏,復因革命運動發展甚速,地方官員已無心嚴守調查之正確性,尤其清查工作分兩階段舉辦,先查戶口,再查人口,其數字前後矛盾之處頗多。若依當時政治環境分析,自慈禧太后死後,攝政王宣布立憲,但又將各省督撫逐漸改由滿人出任,為能選舉中方便舞弊,多以低報戶口數方式減少選民數目,故陳長蘅先生認為宣統2年調查結果,18省計3億1千萬人較實際人口低估許多,依其推估當時全國人口應該至少在3億8千5百萬人至4億4百萬人之間。但外國學者如Tenney 與 Rockhill對於本次調查多持正面之看法,這與當時宣布立憲,造成外人支持之政治情勢,亦有相當大之關係。

宣統3年10月武昌起義成功民國肇造後,當時曾舉辦人口清查工作,並由內務部舉辦,範圍涵蓋19省及綏遠、京兆兩特別區,其餘省分或經舉辦,惟已無案可稽。本次清查由於無政治上之偏見,劉大鈞先生認為較宣統2年可信。但根據內務部統計之結果,全國為3億5,100萬人;6,590萬戶,較宣統2年激增,又被人疑為政客利用戶口清查浮報選民,期在議會中多占席次所致,根據陳正模先生文提:「由於浮報選民,而政客之徒不知戶口統計意義,戶數多未隨之增加,致河南某縣每戶平均人口數竟達334人之多,且年輕男子倍數於女子之現象」。劉大均先生在1931年國際統計會議中所發表「中國民元人口統計」一文,略謂:『據研究所得,除少數省份外,其餘多數省份,尚少浮報選民之嫌』,又謂『民元人口統計,雖不能稱為盡美盡善,然觀其所列各項目,則誠可認為中國戶口調查之最詳細者』。

民國2年至16年人口統計之查編工作各省狀況不一,其採用之方法是否係調查而得,或僅是由官方估報,均難考證,內務部亦未按年彙編總冊。同一時間西方列強定期辦理人口普查已超過百年以上歷史,連鄰國日本也自1920年開始每5年1次國勢調查,而動盪不安之政治情勢,使人口統計在此段時間仍處於渾沌不明之狀況。

民國17年國民革命軍底定中原,統一全國,軍政時代結束,訓政時期開始,由於建國大綱中規定訓政時期應調查戶口、測量土地等統計工作。國民政府成立後,內政部於民國17年令行各省市於3個月內完成戶口調查,由於當時該部未設統計機構,其戶口調查表係由警政司擬製,與前次清末之調查相較,內容豐富許多,顯已受到西方普查之影響,惟調查之作業方法卻僅止於皮毛。由於各省仍習於以往清查戶口之舊慣,一時無法適應西方普查方法及制度,故在沒有足夠之認識與共識,以及統計人才又極度缺乏之情況下,或有不少錯誤發生。統計資料之發布截至民國19年底查竣報部者共13省,一部分完成者有3省,其中江蘇、安徽及浙江3省仍援用前內務部民國4年頒布之規則辦理外,其餘則按民國17年所定戶口調查規則及表式辦理,計得全國人口總數為4億7千4百萬人。

民國21年10月統計法公布,民國2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第4條規定屬基本國勢調查事項,在中央由國民政府主計處;在地方由省政府或院轄市政府主計機關分別辦理之。至相關施行細則亦於同年公布,民國27年修正之,其第11條規定戶口普查為基本國勢調查之一,為我國靜態人口統計首見於政府法規者。民國30年2月,有關戶口普查單行法規之「戶口普查條例」首次制定,為當時推動全國各省、市及縣戶口普查之最高母法。

國民政府主計處於民國26年奉令籌備全國戶口普查,由於過去人口調查缺乏根基,為使方法上獲得符合國情,爰參採國際先例,先舉辦試驗調查,並據以制定四川省選縣普查方案,配合民國30年公布之「戶口普查條例」,與四川省政府合作舉辦彭縣、雙流、崇寧等3縣之選縣戶口普查,此為我國政府根據戶口普查法規及現代普查方法正式舉辦戶口普查之發軔。

民國35年戶籍法修正通過,次年國民政府根據戶籍法頒布戶口普查法,同時廢止戶口普查條例,規定戶口普查每10年舉辦1次,並以內政部為主管機關,台灣光復後仍依循此一舊制辦理達50年之久,終於在87年修正戶籍法,同時終止戶口普查法,免除內政部之戶口普查職掌,使得戶口普查工作,重新回收統計法,由行政院主計處掌理,並辦理民國90年戶口普查。

(主計故事023,取材:國民政府統計局「統計月報」,1930年至19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