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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寒冬歲末貼心禮─消費券之發放

  • 發布單位:公務預算處

寒冬歲末貼心禮─消費券之發放

受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影響,國內外預測機構紛紛下修97、98兩年經濟成長率。而我國經濟成長高度依賴出口,在國外需求急遽萎縮,且國際金融及信用市場處在高度不確定情形下,民間消費及投資均已呈現謹慎保守,以致國內經濟面臨嚴峻情勢。為恢復經濟成長動能,政府採取非常手段提振國內需求已具有高度迫切性,經審慎研議,並參考日本經驗,於97年11月20日行政院第3119次會議通過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陳報「促進消費─發放消費券」報告案,決定以發放消費券方式為低迷的民間消費注入強心針,再配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以有效擴大國內需求,提振國內經濟,維持生產及就業的穩定。

行政院為順利執行消費券發放,擬具「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於97年11月24日送請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於97年12月5日審議通過後,據以編製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經提報97年12月8日本院第3123次會議通過,於同日送請立法院審議,歲出編列857.02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本特別預算案經立法院於97年12月26日完成三讀程序,並奉 總統97年12月31日令公布,其審查結果,歲出刪減0.49億元,改列856.53億元,包括消費券給付價額編列837.36億元、消費券及封袋印製經費2.87億元、媒體宣導經費0.28億元、消費券發放所需相關經費7.91億元、消費券兌付手續費8億元及辦理諮詢平台經費0.11億元,財源籌措部分,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由於本特別預算案經立法院即時審議通過,消費券得以於98年農曆過年前(1月18日)順利發放,讓全國民眾立即使用,活絡消費市場,擴大國內需求,並透過消費之乘數效果,以有效提振國內經濟信心,達成提振經濟的預期效益,為處於景氣寒冬中的民眾帶來溫暖,增添希望。

(主計故事085,取材:行政院主計處內部文案,第一局整理,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