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017 我國國民所得統計的創辦及其發展

  • 發布單位:綜合統計處

我國國民所得統計的創辦及其發展

韋端

(主計故事016,取材:黃子貞「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成立緣起」,國民所得統評審委員會三十周年紀念特刊,1995)

國民所得統計是一個國家尖峰性綜合統計,需用的基本資料幾包含所有的經濟統計,及極大部份的社會統計。而我國有關現代統計的 創辦,遠較西方國家為遲,基礎薄弱,政府在大陸時期甚至連全國的總人口數,也未曾有過可靠的估計。但鑑於國民所得統計是現代國家公共決策上極為重要的參考資料,於民國三十一至三十四年間,先有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巫寶三先生等人進行研究,從生產面按價值增加法,估算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國民所得,並附帶估算該年的國民可支配所得。

巫先生首先估算全國各業生產總值、中間投入、固定資本消耗及間接稅淨額,然後自各業生產總值減去中間投入,而得全國國內生產毛額,再減去固定資本消耗而得國內生產淨額,再減去間接稅,而得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內生產淨額,最後加入國外要素所得收入淨額而得全國國民所得。計算程序與聯合國一九五三年公布的國民會計制度所用者甚相接近。不過由於包括全國各業生產的統計很不完整,對許多不全的省、巿及蒙古、西藏二地方的資料大多應用相關性資料作間接估計;關於中間投入,只根據若干地區局部縣、巿的抽樣調查來估計;雖然也附帶估計國民消費,惟其所依據的抽樣調查資料,樣本甚小;至於國內資本形成係按餘數法估計,即自國民可支配所得減去國民消費的餘數,視為國內資本形成的總數,而資本形成的內容,則未加細分。巫先生並進一步根據若干相關的指數,以民國二十二年為基礎,推估二十年至二十五年各年的國民所得。二十二年所依據基本資料已極不足,可靠性不高,其他各年的估計數,可信賴度必然更低。因此,巫先生的估計只可視為是一種學術研究,不足以用為公共決策的依據。

民國二十年四月,國民政府主計處成立,即致力推動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應用現代化統計方法,辦理政府決策所需的各種統計。二十四年第一輯中華民國統計提要出刊,始有表示全國國情的統計公開提供各界應用,資料時期為自民國二十年至二十二年,且以二十二年的資料最完整。之後直至二十九年及三十四 年才又有第二及第三輯統計提要發表。由於第二輯之資料時期延伸至二十五年,而各年延伸數字大部分屬於推估數,故巫寶三先生的國民所得估計,即以二十二年為基礎,再從基礎年向上推估二十及二十一年國民所得,向下推估二十三至二十五年國民所得,可能係受中華民國統計提要所能提供資料的限制。

主計處鑑於國民所得統計,是一種極為複雜的綜合統計,需用基本資料繁多,非如巫寶三先生以三、五人的力量所能辦理完整,才於民國二十四年研訂國民所得估計方案,邀同中央研究院、中央銀行及其他有關機關的專家組成國民所得統計小組,研究估算我國國民所得。不幸於二十六年對日長期抗戰爆發,勝利後,緊接著中共全面叛亂,所訂方案未能實施。

台灣於光復後,省政府統計處鑑於國民所得統計係公共決策所依賴的重要統計,且日人前在台灣建立的統計基礎良好,接收自日人保存下來的統計資料頗為完整,遂於民國三十八年訂定方案,開始進行估算台灣的國民所得。

省政府以為民國二十六年是台灣經濟最繁榮、物價最安定的一年,統計資料也最完整,乃仿照巫寶三的估計方法,從生產面估算民國二十六年台灣一省的國民所得,然後以二十六年各業生產與所得為基礎,應用相關的指教及部份實際調查統計資料推估三十六年至四十三年台灣一台的國民所得及經濟成長率。其估計目的重在獲得統計數,至各業生產、國民消費及資本形成的內容,雖較巫寶三之估計稍為明細,但仍不足以藉所得的流程來分析各種經濟活動的相互關係。

民國三十八年中央政府播遷來台,行政院主計處認為國民所得統計係國家重要統計之一,且估算工作繁重,有結合中央與地方的人力與財力共同辦理之必要,遂於民國四十二年成立國民所得統計小組,合併省政府原辦理國民所得統計人員,並調用相關機關部份人員一起辦公,採用聯合國一九五三年剛公布的國民會計制度編算台灣一省的國民所得。嗣獲美援經費補助,小組經兩度改組,增加人力與經費,研訂辦理國民所得統計需用的基本統計調查(如戶口普查、工商普查)方案,並先後實施,致基本資料大為充實,國民所得統計的深縱度大為提高。嗣因台北巿及高雄市先後升格為院轄巿,台灣一省的國民所得遂改稱為台灣地區國民所得。

政府遷來台灣的初期,各界均感國民所得統計之重要。舉凡聯合國攤配合員國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國際經濟援助及政府研訂經濟發展計畫等,無不須以國民所得統計為依據。因此除行政院主計處外,美國安全總署在合分署(後改組為美援會)、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及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也都有台灣的國民所得統計數字發表,估計結果及其內容,彼此差異頗大,令人莫衷一是。每逢這三個機關有國民所得統計數發表,行政院院長迭交主計處研究比較提報。當時因政府統計權威未立,國民崇洋心理高漲,四個機關發表的統計數,一般人總以為安全分署係出於洋人的估計,可靠性最高。國際經濟合作委員會因有洋人協助,所作估計的可靠度次之。中央研究院係全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但出自中國人的估計,其可靠度又次之。至於行政院主計處係由一般公務人員所作的估計,其可靠性當然最低,只有有識之士則不以為然,嗣後乃有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之產生。

前述各單位所作估計,經我國旅美學人劉大中博士的研究比較,認為美國大使館(承接安全分署留下的工作)所作估計,限於人力,只根據我國部份統計及相關之指數,作概略性估計,目的為求得總計數,藉以測定經濟成長及對外貿易,以為美援計畫設計之依據,自美援停止後(民國五十年)已不另作估計。而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的估計,係應用商品流通法,根據成本調查、服務調查、住宅調查及其他有關的少數資料估算,且大多以一年的調查資料來推估其他各年的數值,可靠性不能不令人存疑。至於中央研究院的估計,限於人力,應用的資料更少,諸如依據鋼筋與水泥的最終銷售量,來估算資本形成中房屋及營建工程的總值,也未扣除軍用的鋼筋和水泥的數量,其所估計的結果必然偏高,只能視為一種學術性的研究,探討以另一種方法估算資本形成的可行性,不重在作為公共決策的依據。

至於行政院主計處係根據聯合國規定的國民會計制度,分別從生產面應用價值增加法計算國民生產毛額與淨額,從所得面或貨幣面計算國民所得來源及其處分,從商品流通面計算國民消費與資本形成。三面均係各自獨立計算,然後編成平衡帳表,可以相互校正在估算過程中所生遺漏與誤差,且可根據平衡帳表陳示借貸雙方之各項目,追尋各種經濟活動間的相互關係。因此,劉大中先生認為主計處採用的方法最進步,應用的基本資料最完整,所闡明各項經濟變數間的相互關係最嚴謹。且主計處、國際經濟合作委員會及中央研究院同為政府機關之一,不應有三種不同的估計,令人莫衷一是,政府威信不易建立。因而建議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中央研究院、中央銀行及其他有開機關對區民所得統計有專長研究的專家,組成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對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局負責,提供改進國民所得統計之方法及評審統計的結果。經合會、中央研究院及其他有關機關和學術研究單位,對統計方法及統計結果有意見時,儘可在評審會中提出討論,達到共識為止。

前項建議獲行政院的採納,由副院長余井塘先生邀請經合會、中央研究院、中央銀行等單位代表進行洽商,均表示歡迎,遂於民國五十四年四月成立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向行政院主計長負責;能以主計長為主任委員,定期舉行會議。主要任務為提供改進國民所得統計之方法、審查統計結果及協助查編國民所得統計必需的基本資料。評審委員雖係無給職,惟態度極為認真,對所依據的基本資料、編算過程逐一追蹤審核,直至無可質疑為止。從此政府機關便不再有第二種國民所得統計數字發表。在專家的指導與嚴格督促下,編算方法不斷改進,尤其對基本資料查編方法的改進特多,信譽大立。統計的品質、內容的縱深度及其時效,已無遜於一般先進國家。

國民會計制度在各國實施後,關於各種經濟變數間的相互關係可由具體量數表示,如何藉掌控某些變數,引導未來經濟朝向有利方向發展,已成為可預期之事。經濟學家遂有提倡應為國家編製國民經濟預算(簡稱國民預算)者,認為政府不應只為政府編製政府收支預算,也應為企業部門、家庭部門及對外交易部門編製生產、所得、消費、儲蓄、投資、以及輸入與輸出之預算,以利藉政策之引導,使一國資源達到合理分配及有效利用。在民國五十六年先總統蔣公決心不計財政如何困難,推行九年義務教育時,劉大中先生深恐政府支出驟然擴大,會影響通貨膨脹,拖垮財政,乃於該年七月聯合蔣碩傑、顧應昌、費景漢等四院士,同蔣公提出「改進經濟政策之要點」書面建議 ,計十二點,其中第一至第五點為關於全國總生產供需之估測,茲摘述如次:

(一) 全國每年所能生產之物資,有其最大限度。如政府支出、公私部門之投資及民間消費之總數,超過此一限度,物價必然上漲。過去多年穩定的經濟基礎,將因之動搖。一旦動搖,則一切軍事及建設計畫,均將成為空談。

(二) 全國總產量供需預算,較政府收支預算更重要。總統宜責成行政當局編製。經總統核定後,即應視為國策,交行政部門執行,任何方面不得施以壓力,破壞已定之全盤籌算。總產量供需預算自不能十分精確,應隨情況之有重大變化而修正。但於物資供給的估算未能提高前,已定之政府支出不能增加。

(三) 總統於責成行政部門編製總產量供需預算時,並應責成其對所擬定的各項支出的重要性加以分析比較說明,如軍事、公教人員待遇、教育、工業建設等,應作全盤考慮。最忌分別考慮,紛提辦法,報請總統批准,致全盤籌算失去平衡。

(四) 行政部門編製總產量供需預算,應先估計政府收入,始能對政府各項支出之增加,作有根據及實際意義之建議。以推行國民義務教育為例,於明年執行此一政策所需經費,究有若干能以稅源補充,不足之數,如不能減低其他支出,對物價將產生何種影響,如減少其他(如軍費庛g建)支出,其影響又將如何,然後作最後之決定。

(五) 政府各項支出均受全國總生產之限制,即由行政院統籌經濟計書單位,衡定其緩急先後呈請總統核定。

劉大中等四院士的建議,經先總統蔣公批示「可照其意見切實與嚴格實施」。行政院遂於五十七年成立總供需估測小組,明定中央財經金融各單位首長應為小組委員外,並聘請國內外專家多人為委員,而以主計長為主任委員,每月開會一次,所擬總供需估測預算,經總統核准後,各都會均應切實執行。

其實在總供需估測小組未成立前,行政院經合會就已由劉大中及國內數位學人非正式地成立總供需估測模型研究小組,於總供需估測小組成立後,這些學人均成為小組委員。嗣後,各部會首長覺得總供需估測即國民所得的預測,二者的性質相似,小組主要任務在商定政策變數並審議估測的結果。故建議與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合併,由評審會專家來研訂政策變數、評審預測結果,然後提報行政院會議,作整體的考慮,各部會首長有意見時,可在院會中提出修正意見。行政院主計處採納此一建議,於民國六十二年修正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擴大其任務,並增加評審委員名額,俾可容納總資源估測專家,參與指導。

擴大評審會任務後,國民所得統計遂由事後的統計轉入兼重事前預測的統計,由按年統計進而按季統計與按季預測。由於今日社會經濟情況變動迅速,競爭劇烈,決策者不僅急欲明暸過去情況,更急欲明瞭未來可能變動趨勢,俾及早因應。近年來台灣經濟能夠高速成長,持續二十餘年而不衰,與國民所得統計能及早提供預期資訊以為決策依據,其關係至為密切。

二次大戰後的初期,各國生產設備遭受嚴重破壞,生產不足,莫不急於恢復生產,加速經濟成長。迨物資供應充裕後,大家追求目標不再單是經濟成長,而更重視國民經濟福利的提高及生活品質的改善。測量生活品質的改善則須應用到許多社會指標統計,經濟統計與社會統計之相互應用將愈加密切。評審會須審查的資料將不再限於經濟統計而已,今後遴聘參與評審的委員除經濟與統計兩方面的專家外,誠須增聘社會學家共同參與,使評審會的功能,得以更進一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