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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總處組織法及處務規程規定,本總處置主計長1人、政務副主計長1人、常務副主計長1人及主任秘書1人,下設綜合規劃處、公務預算處、基金預算處、會計決算處、綜合統計處、國勢普查處及主計資訊處等7個業務單位,分別掌理主計制度規劃與政府內部控制監督業務、公務預算業務、附屬單位預算業務、政府會計管理與決算業務、全國性統計業務、普查與抽樣調查業務、主計資訊業務等;另設秘書室、人事處、政風室與主計室等4個輔助單位,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法規會與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3個常設性任務編組。本總處設主計會議,由主計長、副主計長、主任秘書及主計官組成,審議主計法規、方案、制度及各級主計機構之組織編制等,以及各機關主辦人員任免之審定事項。

此外,全國各級主計機構之設置亦循主計系統辦理,截至114年12月底止,各級政府主計機構計有6,039個。若按中央與地方分,中央1,178個,地方4,861個;若按會計、統計單位分,主計(含會計及統計)單位948個,會計單位4,962個,統計單位129個。

本總處人力

截至114年12月底止,本總處計有731人(包括職員、約聘僱、技工友及駐警),其中女性占65.39%,男性占34.61%;若按年齡分,40至49歲占29.82%最多,其次為50至59歲占26.68%;若按學歷分,研究所學歷者占41.72%最多,大學學歷者占40.08%次之,專科學歷者占12.86%再次之。

全國主計人力

截至114年12月底止,全國主計人員(編制內人員)計有1萬2,476人,其中會計人員占90.69%,統計人員占9.31%;若按性別分,女性占75.67%,男性占24.33%;若按中央與地方分,中央機關主計人員占49.90%,地方機關占50.10%;若按機關別分,公務機關主計人員占62.26%最多;若按年齡分,40至49歲占29.17%最多,其次為50至59歲占27.15%;若按學歷分,大學學歷者占64.26%最多,研究所學歷者占28.20%次之,專科學歷者占6.73%再次之。

  • 張貼日期:115-04-01
  • 更新日期:115-04-21